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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合同性质
在国际贸易货运实践中,货代公司突破了进出口代收人和托运人代理人的传统角色,经常作为NVOCC等当事人参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因此,货运代理公司以两种身份从事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人(NVOCC)和货运代理。当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需要确定签订的是货物运输合同还是货运代理合同,然后根据争议的性质和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的。
●案件简介●
2017年12月,M公司接受G公司委托,将3个集装箱从瑞典哥德堡港运往中国上海港。同年12月20日,M公司签发海运单。海运单记载:发货人为G公司,收货人为W公司,装货港为瑞典哥德堡港,卸货港为中国上海港。货物名称为CIDER。
2018年1月17日,W公司与Y公司签订国际货物进口代理合同。 W公司为Y公司办理国外工厂提货、进口报关运输、仓储配送、进口清关报检等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提单记载收货人为Y公司,承运人为W公司,货物品名、数量与海运单上一致。
2018年5月23日,案外人Y公司向W公司出具了放弃声明,声明中记载,该三个集装箱货物抵达上海港后,Y公司无法承担海关税费、滞期费。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港口费等费用,W公司现已完全有权以最合理的方式处置涉案货物。
涉案货物经海关查验,认定该货物“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规定,建议销毁或退回”。海关发布《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通知》。责令当事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海关办理直接退运手续。由于无法达到销毁费用,2019年7月,M公司委托A公司办理涉案货物的销毁事宜。 A公司告知原告M公司,涉案货物已运往香港妥善销毁,并要求M公司支付回程运费(包括在上海期间的仓储费、操作费等码头费用)港口)16,567.65美元,以及回程运费。费用为2,018.17美元,货物销毁费为5,400美元。上述费用合计为23,985.82美元。 M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和11月26日向A公司支付了上述费用。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W公司应向M公司支付回程运费16,567.65美元、回程海运费2,018.17美元、货物销毁费5,400美元。虽然W公司根据货运合同有权向Y公司追偿,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W公司需要向M公司支付费用才能向Y公司追偿。
●律师分析●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这涉及两个问题:货运代理在贸易中的法律地位以及目的港无人提货。
货运代理合同的本质是委托合同,是指货物运输代理机构接受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的委托,以发货人的名义办理货物运输业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在货运代理合同中,收取佣金或服务费。货物运输合同的关键是运输,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由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在货运合同中,运费是收取的。由于货运合同和货运代理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性质,相应的责任也不同。
本案中,W公司作为买方Y公司的国际货运代理,与Y公司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W公司也是一家无船承运人。 W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Y公司签发了货运代理提单。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Y公司,承运人为W公司。货物到港后,W公司与M公司凭正本提单换取提单。
根据《海商法》规定,卸货港无人提货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货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现有证据表明,W公司作为与M公司运输合同的收货人,拒绝提货,应当承担因拒绝提货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虽然W公司提交的货代提单记载其为承运人,Y公司为收货人,但这是W公司与Y公司之间的运输,与W公司与M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不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M公司向W公司主张其运输合同项下的权利,并要求其支付各类费用共计23,985.82美元,具有法律依据。
●合规建议●
对于国际货运代理来说,合同条款的审核是日常工作中最重要的方面。毕竟,国际货运代理是一项法律风险较高的工作。俗称“卖白菜挣钱,愁卖白粉”。代理时需注意代理权限并承担代理业务失误及相应风险。作为独立经营人,向货主签发运输单证,与货主发生业务纠纷的,以签署的运输单证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与实际承运人发生业务纠纷的,应当以与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单据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合同是解决争议的依据。
02
没有签订合同
货运代理业务时间敏感度高,地域范围广。多家代理公司和托运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只是按照行业惯例签订框架合同。有时他们甚至不签署书面合同,仅根据口头协议开展业务。当发生纠纷时,没有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双方各执己见,难以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规建议●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目前货代行业信用机制尚不健全,行业不够规范。一不留神就容易发生经济纠纷,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因此,合同管理尤为关键。货代企业在与上下游企业合作时,应关注2021年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签订严格规范的合同。合同条款应由法律顾问或律师审查。应明确服务内容和合同性质,明确责任和义务。义务、账户条款、付款条件等,防止细节遗漏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效避免纠纷及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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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可可
供稿:北京德和恒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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