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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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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19: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其他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的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7,江苏省招生代码1231。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代码以省教育考试局公布为准。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向王南路1号。

学校是江苏省省属公办全日制大学、国家“双高计划”高校。

《规划》建设单位和江苏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64年,占地1100余亩,有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14000余人。设有9个二级学院,38个招生专业。 4个国家级培训基地、3个省级培训基地、6个省级研发中心,坐落于汉代文化旅游区内,南临风景秀丽的九鲤山,北望碧波荡漾的九鲤湖。山水相连,人文荟萃;校园绿草如茵,环境优雅,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成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协助招生办做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任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的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数量、学生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制定学生计划经过近几年的综合分析,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将确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一条 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新生入学的男女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生所在省份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生部门督办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德、智、体、美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相关规定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以及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科、文史科、物理科、历史科、艺术科招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本省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调整比例。学生人数不足的,学生将参加平行院校(含学院服从志愿)招生或按规定选择其他招生。

第十八条 高级考生录取原则

对入园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成绩第一,随意愿”的原则。即按照申请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按照考生的专业偏好依次排列。如果报考专业成绩不理想,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可以调整至其他未填满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若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总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排序第一选科的成绩,以及第二选科的最高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可申请转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新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专业不限制考生可以参加考试的外语,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物价费[2014]136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号)苏财总[2002]162号369号规定了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元/生﹒学年)。具体学费标准为:文科专业4700、理科专业5100、工科专业5300、农林专业2200、医学专业6200、体育。专业4800人,艺术专业6800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人;住宿费标准为800-1500。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身体。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奖励和贷款政策

学校建有完整的“奖、考、助、贷、减、补、免”的助学体系,不断提高“精准资助”水平,获奖资助学生比例超过50%。

1.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2、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个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3.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省内外批次中,报考我校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橡胶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化学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4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的学生被录取和录取达到本科层次的学生可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每生1万元);考入我校其他专业并达到本科水平的学生,可享受新生二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上述专业不包括“4+0”、“3+2”和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完成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后,颁发“新生特等奖学金”和“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一年内退学或转专业的,须退还所获得的新生奖学金。各类奖学金不会重复享受,按照最高优先级颁发。

4、原注册登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最高4300元的国家奖学金。孤儿、残疾学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了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回应考生投诉,广泛受理社会举报。监督。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受理电话及邮箱:0516-,;。

第二十四条:违规行为

考生及工作人员在招生、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将报告省级教育考试局,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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