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3|回复: 0

2024 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及申请条件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1610
发表于 2024-11-17 01: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南》(国科发火[2016]32号)的相关要求。 195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可时必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实际经营期限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占当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同期满足以下要求:

1、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中国境内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证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注意事项:

1、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2023年颁发证书的有效期内不能申请; 2、高新技术企业在2021年发证有效期内发生更名或重大变更的,须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及重大变更手续。 3、迁址其他的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需要重新认定的场所必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搬迁后才能申请认定。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标准的企业(主要条件:从业人员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 2亿元、资产总额≤21亿元等,评价数据库网站为:),且必须获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编号。

2. 申请程序

(一)申请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完成注册登记并获取系统注册号。注册公司填写公司信息。

(二)申请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企业信息,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后下载申请表(以系统打印为准),按要求签名盖章(并加盖公章)带有接缝密封)并用彩色扫描上传系统。

三、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体现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2、研发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立项证明文件,受理或完成的项目须附有验收或竣工报告);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认证材料(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生产批准文件、认证认可及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4.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证明材料(总体情况、转化形式、应用结果的逐项说明);

5、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6、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汇总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报告填写人签名并盖章,签字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人员盖章)加盖公章并扫描原件)。

(二)按要求提供附件清单材料。

1、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 申请表封面及印章扫描件;

3、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并经审计师签名并盖章,原件扫描上传)。报告须包含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注册的二维码验证码和报告码;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件(请登录电子税务局APP下载纳税申报表);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以及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由企业法人签字并盖章)审核员/鉴证人员)加盖公章并扫描并上传原件)。专项审计报告须包含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注册的二维码验证码和报告码,专项鉴证报告须包含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注册的二维码验证码和报告码。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及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出具专用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②当年承担认证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全年月平均从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且全年月平均从业人数在20人以上;

③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经济和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

(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的条件

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深圳市税务局公布的合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证中介机构名录上。

重要提示:企业应谨慎选择经营正常、诚信良好、符合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应开具专项审核/鉴证报告费用发票备查。

6、研发组织和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总体情况及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详细说明);

7、公司员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临时员工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职务;提供上年末企业职工社保名单、科技人员学历证明等;

(八)体现知识产权核心支撑作用、代表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销售合同、发票;

9、企业承诺书(样本可在报关系统下载)。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无纸化申报,专家评审依据以电子材料为依据。申请企业提交电子材料后,无需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但需打印装订全套纸质申请材料,盖章并存档备审(存档期限不少于六年) )。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企业备案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抽查或要求申请企业提供补充材料。发现电子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不符等情况的,我局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进行抽查处理。 。

四、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申请受理时间:一个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如果企业填写申请后不想申报当前批次,可以选择保存不提交,等待下一批提交。但本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退还。



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时间:

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12日(截至18:00)

第二批网上申请受理时间:

2024年7月17日-2024年8月23日(截至18:00)

第三批网上申请受理时间:

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9日(截至18:00)

(二)咨询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

福田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局:0755-。

罗湖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局:0755-,。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0755-。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0755-。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0755-。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0755-。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0755-。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局:0755-。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0755-。

报关系统技术支持:,。

市税务局:12366。

5、注意事项

请申报单位独立申报,并承诺在申报审核过程中不以实际取得资质认证或专项财政资金为条件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向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转移福利等方式提前获取评审信息。项目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独立申报承诺,经核实属实的,我局将按照市财政专项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管理及其他规定。我处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冒充我局工作人员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向我局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智道时空】 ( 京ICP备20013102号-16 )

GMT+8, 2025-5-8 23:25 , Processed in 0.05976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