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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人员不得报考!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程序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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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3: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受过处分,或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级别人员不得申请。

2、非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就业的人员不得应聘。

3.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以已获得的学历申请。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不满五年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人员联合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申请。

5、枣庄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实行人事总量控制登记管理的人员不得申请。

3. 优化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4年评选公告将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4日14:00-3月9日16:00

报名网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具体方法:

1、个人报名。申请人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报告,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彩色身份证照片(其中申请人手机号码必须填写正确,因沟通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风险自负),系统将生成《2024年度枣庄市青年人才选拔登记表》并提交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网上初审。市青年人才选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申请人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步资格结果。如果注册人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并提交注册信息,则后续提交的信息将自动替代之前提交的信息。注册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因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影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搜索。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申请人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注册网站查询注册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者须在询问截止时间前下载并打印《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



报名完成后,若各优选岗位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2:1,则按相应比例减少优选候选人人数,未完成的计划将转至其他规模更大的岗位申请人数。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面对面)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考验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计划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习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识字、仪容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如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过多,将增加初试。初步测试将是面试。按照高分与低分1:3的比例确定最终候选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后公布。若同一职位应聘者较多,需分组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候选人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候选人面试修正成绩=候选人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职位所有应聘者面试平均分)值÷本面试室该职位所有应聘者面试平均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人才枣庄”微信公众号。

(四)检查及资格审查。市青年人才选拔办公室将组成考察组,到候选人所在高校或者社区进行考察,根据资格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检验以差别检验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以上,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得分相同的,确定为考察候选人。考察时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业成绩。同时,对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提取和审查,对检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进行审查。查阅档案时,如果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不齐全,个人经历不清,历史地位不明,无法进行有效的查阅;档案存在弄虚作假、弄虚作假问题,情节严重的,不予优先考虑引进。考察组将根据候选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格候选人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的,按照引进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并经市青年人才选拔办公室批准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次等额递补。

(六)引进情况公示。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对空缺职位进行调整、填补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4、管理培训

(一)岗前培训。选拔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并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入选的青年人才将与枣庄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由枣庄市财政承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录用。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优先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基层临时培训。选拔的青年人才正式录用后,首先不会分配到具体单位,而是统一组织到基层工作,进行临时培训,一般为期一年(含试用期)。临时聘用期满后,由组织部门组织统一考核,综合考虑业绩、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对于希望留在基层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四)后续管理。选拔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青年干部的重要来源,工作年限最短为5年(含试用期),由本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者,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在编制空缺范围内可优先落实正科级、副职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且符合条件的优先转为公务员岗位。

五、治疗政策

(一)补助、补助。对选拔青年人才在择业期内(毕业3年内,以签订试用合同时间为准)未享受我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的,参照枣庄市人才引进政策事业单位按博士生每月工资标准发放房租和生活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工资,连续三年按月计入个人工资账户。上述房租、生活费在试用期内(含临时就业培训)由市财政承担,试用期结束后由同级用人单位财政承担。对毕业后五年内通过人才选拔进入本市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本科生,按照本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住房所在地区(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 和 20,000 元。元购房补贴。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将同步调整。



(2)配偶安置。所选博士需要与配偶安置的,根据配偶所在单位的身份,通过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进行安置。如果您目前在企业就业或者没有工作,同级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教育。入选博士生的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达到升学适当年龄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本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本公告由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0632—

技术咨询电话: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0632—

具体政策解读及后续优化工作安排,请关注“人才枣庄”、“枣庄工作群”微信公众号。

人才枣庄微信公众号 枣庄组织微信公众号

山东省枣庄市青年人才选拔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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