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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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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府秘书[2021]66号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通知

关于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

《2021年泗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11月15日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1年泗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皖农办农[2021]10号)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循环农业2021年》(皖农土函[2021]726号),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农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2030年实现碳中和,2060年实现碳中和。坚持系统理念,重点实施就地及就近粪便还田利用,重点培育粪便回流服务组织。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流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2、目标任务

2021年,在全县开展粪污就地消耗和粪污就近还田试点,打造1至2个粪污还田组织运作模式,扶持一批专业服务主体提供粪便收集、加工、应用服务,带动县内粪便基本还田,促进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提高和农业绿色发展。到2021年底,示范面积不低于10万亩,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围绕我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产业,通过试点形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模式、组织方法和补偿办法,集中力量创建一批示范园区和示范园区。打造有亮点、可复制、有刺激性的绿色基地 推广和普及种养循环农业。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领域和重点

以规模化养殖场区和社会化粪污还田服务组织为重点,以草沟、大阳、平山、黑塔、黄圩、大庄、泗城等乡镇为重点,全县统筹推进。以粮食、蔬菜产区为主,兼顾商品果林,分类细化应用、示范引导,统筹推进粪肥就近就消、就近还田补偿奖励试点。

(二)实施方式及范围

1.完善全链路处理应用模型。依托现有沼气、有机肥生产企业,通过流转土地及配套相关设施,发展绿色循环农业,自行消耗粪便,或与种植单位合作,通过运粪车运输粪便,就近消耗粪便。 ,实现从粪便收集、运输、储存、加工、利用的全程服务。鼓励规模养殖企业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融合产业融合政策,实现种养自循环,促进粪便就近还田和农业绿色发展。实施面积6万亩。

2、规范本地区化粪池垃圾正常收集处理模式。在县内,依托现有畜禽粪便定期收集处理服务商,在粪便收集、处理和利用方面搭建养殖业与养殖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建立“农户—畜牧业”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服务中心-大种植户(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园区、经济果林地)”利益联动机制,实现点(场)畜禽粪便定期收集、处理和利用)实施面积2万亩。

3.培育新型社会服务主体模式。结合种植业布局和产业布局,培育粪便还田专业合作组织,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定向服务统筹产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开展粪便统一收集、加工利用等管理化、机械化、专业化服务,提高粪便还田组织水平和质量,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在长三角地区,拓展农业生产新业态新动能,延伸农村产业发展链。实施面积1万亩。

4、创新商品有机肥施用模式。重点推广本地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利用本县畜禽粪便资源生产,并具有肥料登记证和年度抽检合格报告)下田,创新商品有机肥施用方式和补贴机制,结合农艺相关措施,减少化肥使用,改善土壤结构,增强保水保肥能力。实施区域:石梁河两岸及龙须沟流域耕地,包括大路口、墩集、鼎湖等乡镇。实施面积1万亩。

(三)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主要是提供粪便收集处理、粪便返还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工作、社会服务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三个方面。养殖单位畜禽粪便处理设施、粪便还田机械的建设、运营不属于补贴范围。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如下:

1. 基础工作。占中央资金的10%,全额补贴,用于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相关的宣传培训、试验示范、研究、效果监测、产品抽检等。 (县农业农村局落实)

2.社会服务奖励和补贴。占中央资金的80%,采取奖励补贴的方式,奖励补贴比例不超过该地区粪便收集、处理和应用总成本的30%。用于奖励和补贴提供粪便收集处理和粪便返还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社会服务组织。为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收集、运输、申领等全方位服务。腐熟粪便补贴标准为100至200元/吨(立方米)。沼液无害化处理、运输、还田应用补贴标准为15至30元/吨。 (平方米),具体以产品类型、运输距离和实际计算为准。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商品有机肥补贴。占中央资金的10%,用于补贴商品有机肥的施用。用量不低于200公斤/亩,减少化肥使用量10%,补贴标准不高于100元/亩。 (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各类实体均自愿申请。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见附件3)、承诺书(见附件4)、申请方案(模板见附件5)连同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由镇级机构统一审核、审核。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筛选汇总,编制应用方案,报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开发区)粪污资源量和应用面积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落实区域和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2. 选择主题。各镇(开发区)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的方案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的企业资质条件、产品类型、生产经营规模、实施方案、任务数量以及各类检查报告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价结果将在镇(开发区)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验收审核。实施主体确定后,组织技术培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专家指导组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并开展调研、效果监测、产品抽样等。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所在镇(开发区)验收合格后,实施单位相关材料由镇(开发区)汇总报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畜牧、审计、财政等部门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和现场检查。根据各镇(开发区)完成情况,计算奖励补贴金额,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支付。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发布县级实施方案,组织主体申报,遴选和公示项目实施主体,指导协助项目实施;

第二阶段:2021年12月,完成各项目验收并向各实施主体奖励补贴发放;

第三阶段:2022年1月,完成项目总结及报告;

第四阶段:2022年2月至5月,总结技术模型并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实施工作调度,强化项目实施检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等部门的专家成立了专家指导组,负责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技术指导。

镇(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粪便还田和利用,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规范和建立乡镇收集、运输、加工、应用工作体系;培育以粪便收集、处理、应用为核心的社会服务组织;引导种植业和养殖业主体对接,协调粪便配套用地消耗,推动村级粪便利用产业链形成,建立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长效机制。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产品和土壤监测;对不具备粪便处理配套设施、造成环境污染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处罚;督促规模化养殖农户实行畜禽粪便强制资源化利用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宣传、培训和项目实施,组织协调种植业、养殖业对接,促进种植业、养殖业循环发展;鼓励和引导种植单位开展沼液、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负责畜禽粪便质量、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协助进行粪便利用核算、技术研发与推广、产品推荐服务等。

县畜牧中心:负责宣传指导规模化畜牧养殖户选择合适的畜禽粪便综合处置模式;推广绿色养殖技术和节水、节材清洁养殖技术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化。引导规模养殖场主动承担主体责任,自觉落实畜禽粪便还田制度,全面建设配套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粪便去向和利用,确保有据可查。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奖励补贴,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

(二)加强技术服务。聘请省级专家,组织专家按地区、作物、畜禽粪便种类制定相应的还田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社会服务组织、养殖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实施关键技术。培育新型服务组织,开展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有机肥积累、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加强产学研合作攻关,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绿色种养循环技术模式。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在促进产品提质增效、农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方面的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绩效管理。县政府建立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月度调度机制和奖惩机制。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镇(开发区)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对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新业态主体给予奖励。政策倾斜。

附件:1.泗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泗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

3.泗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实施主体申请表

4、泗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承诺函

5、实施主体申报方案参考格式

六、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

附件1

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开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韩广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委员:蔡晨光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周彦军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望江县审计局局长

松志永县畜牧中心主任

陈泾县畜牧中心一级科员

周浦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

李青松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韩光峰任办公室主任,陈静、周璞、李青松任副主任。

附件2

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

组长:韩广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泾县畜牧中心一级科员

耀剑县审计局副局长

周浦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

陈横滨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青松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委员:卞志化县财政局农业金融科科长

中吉武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施国强 县生态环境分局土壤环境办公室主任

陈镇林县审计局财经科工作人员

张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徐威县农业农村局能源处处长

马场东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站长

须结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张俊勇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站站长

庄晓林县农业农村局园艺站站长

阳秋石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副站长

专家指导组负责全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的技术指导。

附件3

泗县绿色种植和循环农业试点实施主体申请表

报告实体名称

地址

城镇和村庄

声明实体属性

□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业企业 □其他服务机构

产品类型1

数量

种植地点

庄稼

产品类型2

数量

种植地点

庄稼

建设内容申报

全链路应用技术模型

面积(亩)

规范化采集应用模型

面积(亩)

社会服务新模式

面积(亩)

商品有机肥施用模式

面积(亩)



报告单位

联络人:

电话:

签名:

专家评选意见

镇审查意见

签名:

附件材料

1、主体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支持土地证; (四)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证明材料;

5.其他

附件4

泗县绿色种植循环农业试点

实施主体承诺书

为加快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便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振兴乡村产业,我自愿承担起泗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任务。根据试点要求,我们首先自行投资建设,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2、确保按照项目的技术要求选型、制定技术方案、规范操作;配合试验示范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参加培训并接受技术指导。

3、确保加工产品安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检测标准和规范。

4、确保收集、运输、加工、应用等环节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5、确保各项工作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不虚报、虚报、骗取项目资金,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本单位和个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充分监督。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

附件5

实施主体申报计划参考格式

一、基本情况

主体介绍、经营资质、服务范围、基本设备、加工条件、加工工艺及产品、典型经验及相关荣誉等。

二、实施内容

实施计划面积、农作物和粪便消耗量以及各项对接条件,包括主体与养殖企业的对接情况,双方必须有合法的采购协议,养殖企业必须提供每年的养殖规模和粪便数量经镇畜牧部门认证;主体与种植主体对接情况须有粪肥还田协议及申请农户签字记录。种植主体必须出具相关土地面积证明。

3. 证明材料

建立各类台账凭证:包括粪便收集、处理、加工、应用等台账、照片、用工信息、成本核算等佐证材料;实施不同产品和作物的技术计划;相关监测报告、测试论证报告等

4.其他

附件6

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

为2021年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动“粪”变“粪”,促进有机肥科学合理应用现制定如下肥料技术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平衡生产与生态。加大有机肥投入,改善施肥结构,促进高产稳产。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粪便就地就近施用,实现循环利用,减少面源污染。

(2)减容增效协同。用有机养分替代部分化学养分,减少化肥用量。加强有机与无机结合,提高肥料利用率和耕地地力。

(三)安全性与有效性并重。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保证发酵分解,确保使用安全。加强粪肥施用指导,合理确定施用量,优化施肥方式,提高施用效果。

2、技术指标

(1)堆肥质量指标。堆肥中期,高温应保持在50-60℃,堆式持续不少于15天,槽式持续不少于7天。分解后,堆体呈黑褐色,一般呈弱碱性,不再产生臭味,也不会吸引蚊蝇。

(二)安全监测指标。施用前应按照有关肥料抽检技术规定进行抽查,检查堆肥是否充分分解,相关有毒有害限量指标是否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的要求。 -2021)。

(三)技术指标的应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相关试验结果,科学确定不同作物的有机肥施用量、施用时间和施用方法。一般每亩堆肥施用量为1000~2000公斤,沼渣2000~3000公斤,商品有机肥200~500公斤。

3、关键技术

(1)堆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原料,根据堆肥场地条件和生产规模要求,可采用堆肥、槽式等堆肥方式。控制含水量45%~65%,碳氮比20:1~40:1,pH值5.5~9.0。按堆肥材料质量的0.1%至0.2%接种有机材料分解剂。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要求,堆肥中期应持续高温,有条件的地区应适当延长维持时间。较低的温度以实现完全分解。堆肥施用量一般为1000~2000公斤/亩,采用撒施、条施、沟施、穴施等方法。应在秋季或播种(移栽)前作为基肥施入,避开雨季,施后24小时内翻入土壤。

(2)沼渣还田。根据沼气发酵的技术要求,利用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和无害化处理,然后将沼渣干湿分离后用于农田。腐熟后的沼渣一般用作基肥,用量为2000~3000公斤/亩。摊铺、划条、挖穴,及时翻耕、覆土。水田中,将肥料均匀撒施,然后翻入土壤10厘米左右。旱地时,施于穴内或沟内,然后覆土。不宜与草木灰等碱性肥料混用。

(3)沼液还田。沼渣分离后的沼液一般用作追肥,采用条施、穴施、环施、喷灌、滴灌、叶面喷施等方法,并及时覆土。方式。沼液施用应根据养分含量和作物特性适当稀释。微灌时要注意过滤,避免堵塞管道和滴头。使用前可将种子浸泡在沼液中并稀释。将泡好的种子沥干,用清水洗净。

(4)施用商品有机肥。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质量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要求。它可以用作基肥。可采用穴施、沟施、环施等方式集中施用。用量一般为200~500公斤/亩。注意与化肥配合施用。施药时与植物根部保持一定距离,施于两行作物之间的沟内或植株间的洞内。制作种肥时,采用条施、点施、穴施等方法。它可以与化肥混合,并用机械播种涂在土壤中。避免与碱性肥料或杀真菌剂同时施用。

4、注意事项

(1)检查堆肥的质量。标准化育种过程,严格的饲料添加剂标准,减少重金属,氮,抗生素和其他投入,使牲畜和家禽可以安全食用,并控制来自来源的肥料利用风险。有必要标准化加工链接,增强堆肥积累过程的质量控制,注意去除塑料,玻璃,金属,石头和其他碎屑,并定期监测堆肥和沼气浆液的发酵程度。定期采样测试在申请前确保安全。

(2)加强理性应用。在“将牲畜和家禽粪便返回田野的技术规格”(GB/T 25246-2010)和“合理使用肥料有机肥料的准则”(NY/T 1868-2021),数量,时间和方法粪便的应用是科学且合理地确定的。避免服用过量并且过于集中应用。当施加成熟度较低的肥料时,请避免作物根部,并施用化学肥料和石灰,以避免燃烧幼苗,根,疾病,虫害和杂草。

复制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县CPPCC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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