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申报公告(高层次创新人才认定条件)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来厦门创新创业,现就申报2023年“双百计划”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
在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中,从事前沿科技研究,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其研究成果在本行业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且成果已转化或具有转化潜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从外地来厦门全职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
2.在事业单位中担任科研、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有境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现任职于高级职称的人员。职位;企业中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年工资为我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倍以上;
3、申请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人事)合同;
4、近5年有新成果,与用人单位有项目协议、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5、我市急需急需技术人才(省级驻厦门单位人才专业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同时还必须满足其中一项认证条件(附件)。
(二)领军创业人才
2018年5月26日后从外地来厦门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以厦门高校、科研院所人员身份创办公司)。申报项目符合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如平板显示、计算机及通信设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机械装备、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文旅创意等领域,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设企业成立半年以上不满五年,申请时申报项目实际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以财务审核标准为准),产品具有核心技术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公司成立时间要求为2018年5月26日至2022年11月26日);
2.作为企业主要创始人,携带自己的技术、项目和资金来我市发展,担任所创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以及自己的资金(含技术股)占创始人10%以上公司股份30%以上;
3、有中高层自主创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经历,或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化运营规则,具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管理、市场开拓运营经验;
4、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市场潜力;
5、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3) 说明
1.领军创业人才申报人通过资格初审、技术评审或重点推荐、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研究评审等程序入围。其中重点推荐项目由相关区(开发区)推荐并可申报。直接进入答辩审查;高层次创新人才通过资格初审、条件确定、现场考察、研究评审等程序入围。
2.除往年入选高层次人才创新类领军创业人才可以重新申报外,入选我市“双百计划”的人员不再再次申报。
3、申请截止后,申请、审核、评选、落户、运营项目及内容应保持一致。
4、“双百计划”人才入选后,按照《厦门市“双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兑现。
2.申请方法
1.登录“厦门人才之家”公共服务平台(地址:),点击“选拔系统”进入报名系统。未注册用户可通过首页“i厦门账号登录”登录申请(请务必使用申请人个人信息进行申请)。
2、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申请人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须承担相应后果。
3. 申请时间
申请自发布之日起开始。
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26日18:00。
特此公告。
申请入口:厦门市高层次人才选拔综合管理平台
咨询电话:
创业:0592-(思明)
0592-(湖里)
0592-,(集美)
0592-(海沧)
0592-(汤加)
0592-(湘安)
0592-,(火炬)
0592-(自由贸易)
0592-(市科技局)
创新:059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支援:
综合咨询:0592-(特办)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门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6 日
----------------------------------
附件:高层次创新人才认定条件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策奖、邵逸夫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名誉学部委员。
5、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6、下列人才计划入选人选:
(一)国家重大人才引进计划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国家重大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青年计划项目候选人。
(二)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百人计划”;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4)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2020年版)特殊人才人选。
7. 下列奖项获得者:
(一)中国青年科学技术奖、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估组成员;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二)国家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中宣部文化名人、“四批”人才;中医名家、杞黄学者;全国名中医;中华技能奖获得者、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获得者(前5名)、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水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第一名、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三名获得者。
八、近五年内曾担任下列职务:
(一)前2名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究开发(实验)中心2位主任、副主任。
(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曾任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秀项目成果首席专家及负责人。
(三)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专业委员会(一级、二级专科)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医师协会等专业委员会(一级专家)省级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四)在最新三项国际知名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大学中担任学院院长、教授1年以上,副教授3年以上(见附件第二条)。
(五)中国企业百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总裁(CEO)、首席技术官、董事会成员(见附件1),二级企业董事长、总裁(CEO)、首席技术官担任控股公司职务1年以上。
(六)世界500强企业总部CEO、COO、CTO、董事会成员(见附件1),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控股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注:本文章仅限于人才引进;公司只需入选世界500强,并不一定意味着申请人在任职期间就被选中)。
(七)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或者市值100亿元以上,或者年税收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担任同等技术职务1年以上。
(八)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者国内发明专利核心技术,或者掌握核心竞争力并形成独创、领先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者年纳税500万元以上, 3 当年企业年均增长率超过100%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注:企业增长率以销售收入、税额等为依据)。
(九)独角兽企业创始人(每家限2人);通过“一事一议”政策得到厦门市重点支持的拔尖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团队限2人)。
(10)前20名机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在清科中国创投机构年度排名、中国最佳创投机构年度排名中跻身前20名机构。
9、经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门办公室按程序研究确认,相当于上述级别类别的人才。
附录:
1、世界500强企业根据美国《财富》杂志最新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国企业1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第八条第四款所称三项国际知名世界大学排名,是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国际高等教育研究院和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