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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 1 月 1 日起四川住房公积金可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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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4 04: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明年1月1日起,我省住房公积金可用于继续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住房维修资金是用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维修资金筹集一直是难题。《通知》首先回应了“筹资难”这一长期困扰的问题——鼓励业主经过协商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社区的筹资方式,采取“个性化”方式。同时推出“住房公积金”续缴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增加维修资金的资金来源。

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也是住房居民长期关注的话题,对此,《通知》进一步优化了相关政策——在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应拓展征求意见的方式,鼓励采用电子方式,由业主投票表决,提高投票效率;建立“先维修、后提现、边维修边提现”的应急维修流程,进一步提高应急维修资金的资金效率;同时,鼓励实施年度维修计划,通过计划维修解决临时维修问题,提高投票效率。

为方便业主自行缴存维修资金,《通知》明确提出将拓展银行网点、设立现场缴存服务柜台、推出网上自助缴存功能,在方便业主缴存维修资金的同时,也将杜绝不必要的麻烦。此外,为加强维修资金监管,《通知》还提出,全省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要加强省级信息系统建设与联动,实现维修资金实时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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