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5|回复: 0

年终结账时,企业修理费的财税处理及差异你清楚吗?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1601
发表于 2024-11-5 1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会计朋友们都忙着做年终账吧?算完帐后,企业所得税的汇算即将开始!在这个关键时刻,财税通想和大家谈谈“修理费”这个一直困扰大家的共同点,并明确其财税处理及差异,为我们今后的汇算清缴做好准备。年。 !

案例描述:

2018年11月,A公司生产车间一台大型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立即与维修公司B签订维修合同,约定维修价格含税11600元; A公司还需承担两名维修人员的费用。食宿费用。维修完成后,A公司付款时从B公司获得如下发票:支付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金额为1600元;缴纳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增值税额为400元,增值税额为24元;餐饮费用缴纳的增值税发票税金总额为300元;假设A、B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机器设备原值为元。

案例分析:

维修费用的会计问题

1、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方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适用指南)明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装修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更换部件,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修缮支出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与专门销售代理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及其他后续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及其他后续费用,纳入“管理”科目。成本”。

综上所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缮费用能够带来增量现金流入(如延长使用寿命、功能改进等质的改进等),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满足资本化的条件和需要资本化的情况。固定资产的成本在以后的使用期限内以折旧方式摊销。如果不能带来增量现金流入,而仅维持原有功能、生产能力或原有现金流入,则属于日常维护,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即属于生产车间(部门)。 )及行政部门计入“行政费用”;专门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注: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小编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一次修复后资产使用寿命可维持一年以上。修理费带来或维持的现金流入持续一年以上。计入当期制造费用并一次性转入当期产品成本的,不符合配比原则;其次,会造成当期产成品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波动。

2.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四十三条规定,小型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造费用、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造费用、固定资产大修费用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大修理,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费用达到取得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的;

(2)修复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可延长2年以上。

《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账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生产车间发生的机器材料消耗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制造费用”;行政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维护费用,计入“行政费用”科目;企业有专门销售机构的,与该专门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维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综上所述: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发生的大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不存在资本化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情况。还明确规定了大修和日常维护费用,即支出的定义。超过税基50%以上,寿命延长2年以上。如果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则属于日常维护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无论是大修理费用还是日常修理费用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都需要根据受益部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准则和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中修理费用的会计规定是不同的。此时,公司应根据所执行的会计制度,正确计算车间发生的修理费用是否资本化或费用化,是否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另外,A公司为B公司两名维修人员承担的食宿费用与维修业务直接相关,属于维修成本的一部分,应计入维修费用。由于A公司的维修费用仅维持原有功能的正常运行,并不能延长使用寿命,属于日常维护。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如果A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借:管理费用 10,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24

贷款:银行存款12324

(2)如果A公司执行《小型企业会计准则》:

借:制造费用 10,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24

贷款:银行存款12324

维修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用于简易计税法税目、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纳税人的社交娱乐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外购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理、运输服务。

3、用于在产品、产成品非正常损耗的外购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以及该房地产消耗的外购货物、设计服务、施工服务。

5、在建房地产项目因非正常损失而消耗的采购货物、设计服务和施工服务。

六、购买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生活服务、娱乐服务。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同时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税项目和增值税免税项目,但不能分割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扣除的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税款: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增值税)÷(本期总销量+本期总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年度数据,按上述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

(1) 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以及该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汽油费等,不得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二)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其他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可以在进项税额中扣除。修理费、汽油费等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如果能按项目明确区分,其应税项目也可以扣除,不可扣除的进项税额不予扣除;如果不能划分,则明确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上述文件中的公式计算。扣除的金额必须转出,剩余部分可以扣除。

(三)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运输费按规定不得扣除,但其他费用等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固定资产发生的汽油费用不得扣除,税额可以扣除。

(四)购买的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无论是否与固定资产有关、出于什么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换句话说,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取决于用途和特殊规定。本例中,A公司修理的固定资产属于车间设备,属于应税项目,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与资产发生的维护费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维修人员的住宿费也属于“维修费用”的一部分,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虽然为维修人员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也属于维修费用的一部分,但无论餐饮服务的目的是什么,进项税额都不允许扣除。

修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

2、租用固定资产装修费用;

3、固定资产大修费用;

4、其他应列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大修修理费用”,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费用: :

1、修理费用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50%以上的;

2、修复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可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综上所述: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修理费用超过税基50%且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剩余期限内分期摊销。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无论是摊销还是一次性扣除,都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也就是说,修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与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同,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必要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于简化会计的原则,其规定与税法一致也是可以理解的。本案中,A公司发生的修理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需要摊销。因此,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看完财税分析,你了解维修费用的财税处理了吗?本文仅分析动产固定资产的修缮费用,并未分析房地产固定资产修缮、装修、改造的财税处理问题。希望未来继续关注我们,继续与财税分享!

过去的亮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智道时空】 ( 京ICP备20013102号-16 )

GMT+8, 2025-5-8 23:15 , Processed in 0.06071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