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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6月15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利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兴达”)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利源兴达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
公司拟为利源兴达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
上述事项中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实际签订为准,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有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68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担保事项仅需经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程树新;
4、成立日期:2001年3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科技园区16号楼2层C1003室;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本企业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服装、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电器、汽车配件;生产高频开关电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利源兴达为成都碧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碧控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99.92%;
8.最新信用评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9、北京利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担保人: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3.金融机构: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具体规定为准。
以上内容为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应急预案,相关担保事宜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利源兴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利源兴达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利源兴达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利源兴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担保期间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能够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支持利源兴达经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源兴达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业务发展,该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2、利源兴达的法人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3、本次担保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源兴达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其还款能力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84,674 千元(含境外债务 2,000 万美元,按 2020 年 3 月 16 日 1 美元=7.0087 人民币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140,174 千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 7.2418%,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6504%。加上董事会已审核的两项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已审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94,674 千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 11.5553%,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029%。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为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担保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案败诉而导致公司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8.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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