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回复: 0

法治周末记者购机票 3 天后接诈骗电话,同程旅行 3 次答复不同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0

回帖

5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57194
发表于 昨天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治周末”记者在汤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Co. Ltd.哪个链接泄露了记者的票务预订信息?汤昌()旅行中的三个答复不同。

如果乘客信息泄漏,第三方网络渠道机构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收集信息泄漏案件的个人证据有哪些困难?

我在出发前一天接到骗局

10月30日下午,“法治周末”的一名记者于11月2日通过  平台从到购买了一张票。航空公司是海南航空。 11月1日中午,记者接到了“员工”的电话。该“员工”不仅准确地报告了记者的名字,ID号和飞行号,而且还准确地报告了记者离开赫达市的。记者预订的航班由于“飞机起落架故障”而被取消。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更改票证或退还票。如果退还票证,则可以从航空公司获得400元的补贴,并通过支付宝申请。

看到记者无意退还票证或更换机票,“工作人员”急忙挂断电话。为了验证情况,记者立即对海南航空客户服务人员进行了询问,工作人员回答说这次航班没有被取消。

11月1日中午,记者立即向 客户服务人员报告了乘客信息的泄漏。客户服务人员表示,汤昌旅行没有泄漏乘客信息,并分析了泄漏信息的原因,因为可能是记者的手机感染了病毒,从而导致信息泄漏。

12月1日,记者要求汤昌再次旅行有关信息泄漏。客户服务人员说,11月,一些乘客确实报告了信息泄漏。该公司已向警方报告了此案,并在进一步调查结果后将回复记者。

12月9日,记者第三次了解了 的乘客信息泄漏的调查进展。客户服务人员还表示,汤庄旅行将不会主动泄露客运信息,并建议记者亲自报告该案。

民航管理局表示,它非常重视数据治理



一名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最近几天经常发生类似的欺诈案件。 9月8日,一个网民在网上抱怨说,8月15日,他花了483元人民币预订了通过 的航班。在预订空气票时,他如实填写了诸如个人名称,手机号码和ID号等信息,然后航空公司正常发行了该机票。但是就在出发前一天,他在家里接到了欺诈者的电话,他撒谎说他是航空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并准确地报告了乘客的姓名,ID号和其他个人信息。欺诈者说,由于“飞机起落架故障”,飞行延迟被取消,并说该航班被重新签署。直到一家人立即提醒他,乘客意识到他遇到了骗局。

“此信息泄漏在我未来的生活中造成了安全危险。汤庄旅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立即阻止类似的泄漏再次发生。”网民说。

一些网民还抱怨说,这种欺诈行为极为有害:首先,错误地报告取消飞行信息会干扰乘客的行程;其次,此信息泄漏的问题非常严重。如果某些乘客不知道真相,他们可能会遭受欺诈并造成财产损失。网民建议民航管理局与公共安全部协调,以严格调查第三方网络渠道机构公司,以确保乘客信息的安全。

最近,中国民航管理局对网民的投诉做出了回应:民航局非常重要地对数据治理非常重要,认真地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网络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人民共和国的数据安全法》,“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相关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平民行动。信息通知),指导和标准化行业单位,以执行数据共享,数据服务,数据安全性和其他工作。目前,为了在民航领域实施有关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的相关要求,民航管理局正在准备相关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同时,民航管理局将与公共安全机器人积极协调,以对第三方网络渠道代理公司公司进行严格的严格调查和镇压乘客信息泄漏。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很难提供证据

一些媒体透露,这种欺诈通常发生在假日旅行的高峰期,并且在乘客离开之前的短时间内,这是无法预测的。在线订购空气票后,一些乘客在出发前会收到诸如“取消飞行”之类的短信,促使乘客在付款软件中获得赔偿。但是,当认为这是正确下载指定应用程序,打开屏幕共享并远程收听某些操作的“客户服务”要求的乘客时,他们发现卡中的存款会不断扣除甚至清除。

因此,为了应对此类乘客信息泄漏事件,相关的空中票证销售机构是否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记者发现法院具有相关先例。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许多涉及互联网的典型案件。其中,Pang 起诉中国东部航空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中国东部航空公司公司)和北京Quna   Co.,Ltd。(以下称为Quna )隐私诉讼案例是典型案例之一。

2014年10月11日,Pang 委托其助理Lu Chao通过Quna 经营的从中国东部航空公司购买门票。然后,他收到了一条欺诈性短信,其中显示了出发时间,着陆时间,机场名称和庞格·莱本(Pang )航班的航班号码。 Pang 认为,他的手机号码和确切的航班信息仅是Quna和中国东部航空公司的知道的,因此他得出​​结论,第二家公司泄露了其个人信息,因此他起诉法院,并要求第二家公司在心理损害赔偿方面赔偿1,000人。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裁定原告Pang 的非私人信息和私人信息已经构成了整个不可分割的权利,应根据隐私保护规则对待。被告中国东部航空公司和库纳公司已经掌握了原告庞利·利普格(Pang )的ID号,手机号码和航班信息。之后,相关信息在合理的时间内泄漏。根据高度保守的证明标准,足以确定信息泄漏是由被告引起的。因此,两名被告构成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裁定,库纳公司向庞利·利彭(Pang )和中国东部航空公司道歉,向庞格·莱本(Pang )道歉。同时,它拒绝了Pang 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王·温森格(Wang )认为,从当前的司法先例看,个人通常会失去由个人信息泄漏引起的侵权纠纷的案件。通常,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泄露原告的个人信息”而被击败。

Wang 分析说,在这种情况下,个人难以提供证据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主要原因:首先,可能需要某些技术知识或条件才能证明信息泄漏可能是,但是作为个人,原告通常不会。其次,原告和被告的地位本质上是不平等的。在由个人信息泄漏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是自然人,而被告通常是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在这种模棱两可的关系下,原告的证据收集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第三,根据现行法律,个人无法理解其收集,使用和保护其个人信息的状态。从2012年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到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然后再到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网络安全法”,所有这些都应明确规定,应明确说明信息收集(义务的观点),但并不能真正授予个人自身权利保护个人权利的权利(并不是真正地授予个人权利的权利)。

Wang 说:“个人不能要求个人信息收集者提供他们收集,使用和保护与个人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情况。因此,基本上无法理解其使用和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实际情况,更不用说无法解释信息的泄漏了。”

结尾

视觉编辑器| Wang Shuo Ma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智道时空】 ( 京ICP备20013102号-16 )

GMT+8, 2025-5-2 19:45 , Processed in 0.05992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