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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注册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账号类型及代理登录入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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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注册操作手册

业务概述

纳税人主要使用该模块来独立注册电子税务局帐户。

操作说明

电子税收局的用户类型包括“主要帐户”,“自然人帐户”,“其他省份的区域间帐号”,“其他省份的区域间帐户”和“子账户”。其中,“主要帐户”是该省电子税收局中注册纳税人的管理员。他们拥有所有业务职能的运营权,可以根据需要注册和管理电子税收局的子账户; “其他省份的跨区域帐户号”和“其他省份的跨区域帐户号”是来自其他省份的纳税人,他们来到该省从事各省的生产和商业活动,并注册和使用我们省的电子税收局。 “自然人帐户”可以使用“代表他人发行的普通发票”,“购买税收宣言”以及其他需要以个人身份处理的与税收有关的事项。

为了划分代理商和本金的权利和责任,电子税收局建立了一个“代理登录”门户。代理商通过注册后,它可以操作本金与税收有关的问题。

(i)主要帐户注册

申请税收注册后,该模块用于在电子税收局注册和管理帐户。如果您首次使用Hunan电子税收局,则可以单击登录接口上的[注册]按钮,以输入“ Hunan 税收局用户协议”的阅读接口。

1。阅读协议的内容后,单击[分歧]按钮,然后返回登录接口;单击[同意]按钮输入纳税人帐户注册接口。

2。输入帐户注册接口后,该接口显示需要填写的每个数据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后,单击[注册]按钮以完成注册。

值得注意的事情

1。如果您还需要管理跨区域税源帐户,注册验证帐户或分配一些权限,则还需要注册一个子帐户。请通过[用户管理]  -  [sub-注册]路径输入子帐户注册模块,以便在成功注册主帐户后进行相关操作。

2。如果您确定输入信息是正确的,并且系统会提示当前信息与税务机构存储的信息不一致,请前往税务局税务服务厅以在注册用户之前修改信息。

3。该模块仅支持法律代表(所有者)电子税务局的主要帐户的注册。如果您需要注册其他人员(财务人员,税务处理人员等)作为电子税局的主要帐户,请前往税务大厅进行处理。

(ii)其他省份家庭注册的跨区域注册

单击登录接口上的[注册],请阅读“州税收管理局的匈奴电子税收局用户协议,单击[同意]输入帐户注册接口,

选择[注册跨区域帐户以在其他省份接收帐户],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完成子帐户注册。

笔记:

1。该模块用于注册其他省份的跨区域税收源注册帐户的电子税收局帐户。使用该省的跨区域税源注册帐户登录后,他们必须使用电子税局的主要帐户来通过[用户管理]  -  [sub- ] 登录和执行相关操作。

2。如果您确定输入信息是正确的,但是系统会提示您当前信息与税务机构存储的信息不一致,请访问主管税务机构的税务服务厅以在注册用户之前对其进行修改。



3。如果您尚未进行与跨区域税有关的事项验证,请先通过[我想申请税款]  -  [综合信息报告]  -  [税收源信息报告]  -  [报告后的跨区域税收与税收相关事项验证],然后在报告后注册电子税务局帐户。

(iii)其他省份的跨区域税源注册家庭的注册

单击登录接口上的[注册],阅读州税收管理的“匈奴电子税收局用户协议”,单击[同意]输入帐户注册接口。

选择[在其他省份注册跨区域税收源注册家庭],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注册。

笔记:

1。如果您确定输入信息是正确的,但是系统会提示您当前信息与税务机构存储的信息不一致,请访问主管税务机构的税务服务厅以在注册用户之前对其进行修改。

2。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是“一般纳税人”。您不能在注册后自己修改它。如果选择不正确,它将影响您后续的业务处理。

(iv)自然人的注册

单击登录接口上的[注册],阅读州税收管理的“匈奴电子税收局用户协议”,单击[同意]输入帐户注册接口。

选择[自然人帐户注册],填写您的ID号,系统将在“个人所得税”应用中自动检索您的信息,并自动带出“名称”和“手机号码”。选择您在我们省的税收支付地点的行政部门。

设置密码,然后单击[获取SMS验证代码]。该系统将向您在“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中保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代码。输入验证代码后,单击注册。

笔记:

1。如果您尚未使用“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注册,请首先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以进行真实身份验证。

2。如果系统带来的手机号码,名称和其他信息不正确,请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对其进行修改。

(v)税务机构

您必须使用代理税登记门户网站签署代理协议并执行授权和分配代理人,然后才能使用代理人登录以处理受托方与税务相关的业务。

1。授权

(1)启动授权

委托纳税人将纳税局登录后,他通过[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  [税收托付]启动了委托方的授权。目前,“信任授权情况”是“未经授权的”,“信任确认情况”是“未经证实的”。您可以单击“操作”列中的[授权]按钮,以启动向受托人的授权。

(2)确认授权



在受托人纳税人登录到电子税收局之后,通过[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  [税收指令]进入模块,选择“终止授权状态”是“授权”和“确认授权状态”的信息,并在列表中“未经证实”,并通过单击[确认授权]的​​授权来确认授权,以确认授权。

2。代理分配

完成授权过程后,受托人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路径[用户管理]  -  [代理管理]将纳税人分配给受托人,并选择在“分配代理”列中注册的代理商。选择后,将自动带出注册的“代理ID号”和“代理移动号”。

要确认信息正确,请单击“操作”列中的[分配]按钮以输入[服务人员密码设置]接口。

在[服务人员密码设置]接口中检查相关信息,输入“管理员帐户密码”,单击[确认]以验证密码,然后单击[]返回[代理管理]接口。

3。取消授权

如果受托人或委托方违反了代理协议的内容,则另一方可以取消税收授权。终止后,服务代理无法使用[代理登录]函数。上述操作必须在完成之前确认。如果代理服务协议在服务期内,则本金需要重新启用[代理登录]函数,并且您可以重新授权此模块。以上所有操作必须在完成另一方完成之前确认。

(1)委托党

客户通过[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  [税收负责人]的路径进入模块,并通过商店操作列中的[取消授权]按钮取消对受托人的授权操作。按钮变为[重新授权]。如果您需要重新授权受托人处理业务,请单击此按钮。

(2)受托人

受托人通过[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  [应纳税税]进入模块,并通过商店操作列中的[非授权]按钮取消对委托方的授权操作。按钮变为[重新确认授权]。如果您需要处理委托方与税收相关的业务,请单击此按钮。

笔记:

1。在注册并使用代理人处理税收之前,必须在税务机关中收集与税收相关的协议。您可以登录到电子税收局[我想处理税收]  -  [与税务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  [与税务相关的专业服务协议信息收集]模块或负责合同税务机构税务服务部门的模块。

2。可分配的代理人是该机构在税务机构中收集的人。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局[我想申请税收]  -  [与税务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  [与税务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的基本信息收集]模块或代理机构负责协议税务机构税务部门的税务服务部门。

3。收集的代理商必须注册湖南电子税收局的自然人帐户(有关注册方法,请参见“自然人注册”)。登录时,选择“代理登录门户”,然后使用自然人的ID号和密码登录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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