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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效,多项规定规定了健身行业如何正常开展预付费消费经营活动。这是中国商务部以外的行业主管部门首次在法规中提出预付费业务活动的监管措施。
一年后,出台了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监管规则,明确限制了上海健身行业可以兑换的预付费消费金额和服务期限和服务数量。这也是国内首次对体育行业预集资金设立“三限”标准。
1月13日,上海市体育局会同多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12月31日。 2026.
《实施办法》的颁布,完成了《条例》对健身行业不良经营模式的规范,也是上海体育为促进健身行业转型健康发展开出的良药方。
首次建立了健身预付款的“三限”标准
一年前,1月1日,当《上海体育条例》生效时,预付费活动的监管成为外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毕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健身行业一直未能摆脱“投诉不断增长、服务口碑暴跌、教练喜忧参半”的信任危机。
但是,当时的《条例》并未涉及关于预付费用管理的具体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对于细则的制定,其中一个难点是,当时全国范围内没有一套明确的健身预付费消费控制预付费资金规模的“三限”规定。
在消费领域,所谓“三限”,就是经营者合理设定预收款金额以及可以兑换的服务期限和频率。据上海市体育局规划行业(法规部)副主任于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为科学合理地设置“三限”标准,上海市体育局前后进行了10轮讨论,并听取了经营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市消保委、市单用卡协会、市健身健美协会等,“其实在协商中,各方的争议还是比较大的,不同立场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具体的限制要求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俞健副局长透露,大多数消费者认为应该严格限制,一些建议直言,期限应该缩短到 12 个月,限额金额在 10000 元甚至 5000 元以内,或者像 3 个月、60 课时、5000 元一样的校外培训;不过,也有消费者认为,“三制”会阻止他们享受更大的优惠折扣。另一方面,该运营商表示,同时实施“三限”过于严格,企业将不得不调整销售价格,增加消费者成本,以维持正常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2023 年中国健身行业数据报告》显示,健身企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会员卡、私教班、课程卡(包括私教和团体锻炼班等组合产品)和储值卡(具有代币功能的传统预付卡),无论是传统的健身俱乐部还是新的工作室, 这四类预收款款约占运营商主要收入的 98%。
针对健身行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实施办法》中的“三限”最终规定,经营者向同一消费者收取的会员一次性预付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且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课时预付款金额(团体锻炼、私训、游泳教育等)不足2万元且次数不足60次;预付储值(底线)的金额小于 5000 元。经营者从同一消费者处收取的各类预付消费券预付款总额不得超过2万元。
公式、书面通知、新合同文本和细则全面实施
事实上,在《实施办法》的细节发布后,除了最受关注的“三限制”外,还有不少条款相当亮眼。
其中,《实施办法》要求,健身行业经营者需要通过业务公示、书面通知等方式,突出消费者容易忽视、事后容易产生投诉和争议的内容,并提醒消费者预付款风险。
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秘书长孙冲告诉澎湃的新闻记者,协会还将督促从业者尽快在健身场所公示经营信息,包括部分规定信息加上每个健身房的独有信息,“根据行业特点,强调公布经营场所的租期, 从而避免运营商在租赁期外发放会员卡,公布收费标准,推动行业实行明确定价。”
书面通知是《规定》创设的一项规定,同时还附有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以确保消费者知晓和认可。
《办法》还贯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强调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并与《条例》规定的书面告知要求相衔接,并明确订立合同范本,明确规定书面通知的内容,视为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并进一步增加示范合同文本的使用。
此外,《实施办法》也在探索“公平提款”的使用,试图为体育健身预付费消费活动寻找另一个可供全上海乃至全国借鉴的发展方向。据风起云涌的新闻记者介绍,上海已经试点了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已成功试点预缴款公证取款,将预缴款存入公证处账户,实现“先消费后结算”,保障了消费者预缴安全。公证存取平台还配备了“调解+仲裁在线裁决”的争议解决机制,有效解决了消费者投诉,缩短了退款时间,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在探索健身行业预付费经营活动的监管方式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早在三年多前,上海市体育局就联合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共同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希望能改变当时行业的乱象。合同文本范本为健身服务会员卡设定了“七天冷静期退款”条款——消费者可以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开卡使用会员服务前,单方终止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
现《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版)》新增书面通知内容,《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成人健身指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版)》实现“更新升级”,两项体育健身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将于3月1日前发布, 并通过行业自律和“鼓励监管”引导,建议经营者承诺使用。
恢复消费者信心,展望未来,同时不忽视现在
“从整体情况来看,《实施办法》的出台其实弥补了我们整个行业的'市场失灵',我们多部门协同,通过行业的预付费消费限值、限值和多个治理主体权责的细节等,优化我们市场的监管体系,也恢复了社会的完整性, 并维护体育产业的健康生态。
上海体育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野涵副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多次提到“重振信心”,在她看来,《实施办法》将是帮助消费者、从业者以及整个健身行业重拾信心的一剂强心针。
“在短期内,我们可以更好地恢复消费者信心和提高消费者士气。从中期来看,运营商需要考虑如何优化业务策略和创新商业模式。从长远来看,我们希望提高质量和效率,以维护我们整个行业的生态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施办法》出台后,许多长期关注健身行业预付费运营的消费者仍然提到了一个关键话题——《实施办法》能否解决过去出现的“退款难”、“健身房老板拿着钱跑路”等纠纷。
毕竟,健身房的预付纠纷在过去几年里已成为社会投诉的主要矛盾之一——根据上海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对“12345”公民服务热线中涉及运动健身行业的预付投诉的统计,2018 年至 2022 年的五年间投诉总数为 5,998 起, 分别为 15,690、18,028、16,049 和 19,525;2023 年,截至 11 月 30 日,此类投诉数量已达到 39,225 起,比前两年的总和多出近 4,000 起。
一方面,关于健身预付费用的投诉和争议数量正在迅速增长,另一方面,全国健身房的整体数量仍在减少,关闭率不断上升,净增长率为负。据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主要城市健身俱乐部的破产率为13.3%,2023年关闭率有所下降,但仍为10.38%。
“法律不具有追溯力,消费者需要对这些问题保持理性。”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职业委员会主任魏欣告诉澎湃新闻,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运动健身领域的“囚徒困境”需要外力来打破,“我们目前有大量健身房根本没钱的案例, 而现在很多法院都有与预付费消费相关的特殊窗口,并有一大批非常有经验的法官和专业人士来处理,成本很高,但仍然无法解决消费者的一些诉求。”
那么问题来了,《实施办法》的出台,仅仅是为了让未来越来越好吗?
“其实我们不会忽视现在,随着《实施办法》的出台,我们也在帮助许多已经关店的健身房。”副秘书长孙冲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有很多良性企业试图“接手”,“这些想接手关闭的健身房的公司,我们也会要求他们按照规章制度完成。而且,甲方也会根据《实施办法》审慎选择适合重新签约的企业类型,其中也涉及到《实施办法》。”
在俞健副主任看来,《实施办法》对《条例》的补充,有助于提高兑换率和回购率,并改善服务,“健身要科学,预付款要冷静,我们鼓励大家按月购买健身会员卡或短期课程,签订示范合同文本, 并为他们的冲动消费保留“遗憾药”,同时,我们也希望《实施办法》的出台能够进一步推动行业的转型升级。”
澎湃新闻记者 马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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