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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政策详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的税率及预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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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 16: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租金税率是如何计算的



(1) 一般纳税人租赁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赁不动产,不动产是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取得的,或者虽然是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取得的,但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自愿选择11%的税率的,应在不动产租赁地预缴 3% 的税款, 剩余应纳税额应退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当场预缴增值税 = [收租金/(1+11%)]*3%,返回机构所在地再次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 [收租金/(1+11%)]*11% - 已预缴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租赁的不动产是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取得的,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 5%。本地预付款应缴增值税 = [含税销售额 / (1+5%)] * 5%;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 = [含税销售额 / (1+5%)] * 5% - 提前支付的税款

(2) 小规模纳税人租赁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租赁不动产需缴纳 5% 的征税。租赁房地产预缴税款 = [含税销售额 / (1+5%)]*5%;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 = [含税销售额/(1+5%)]*5% - 提前支付的税款

(3) 个体工商户租赁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为 5%,但降至 1.5%,预缴税款 = [销售额含税 / (1+5%)] * 1.5%。

(4) 出租不动产的个人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目的)的征收率为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租赁住房征收率由5%降至1.5%,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1+5%)]*1.5%。

要求:纳税人经营

租赁服务增值税代征管理暂行办法 [2016] 16 号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租赁不动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

(1) 一般纳税人出租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事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提前缴纳税款,并向事业单位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不动产所在地与事业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向事业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按一般税额计算方法征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事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税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并向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位于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的,计算税款时适用一般税款计算方法,并执行上述规定。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租赁不动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出租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含个体工商户租赁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的,按照 5% 减去 1.5% 的税率计算。

不动产所在地与事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提前缴纳税款,并向事业单位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位于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其他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的个人,应按 5% 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5%减去1.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第五条 纳税人租赁的不动产所在地及其机构所在地位于同一直辖市或者国家计划单列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由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缴纳税款。在不动产所在的地方前进。

第六条 纳税人租赁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租金月份的次月纳税申报期限内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批准的纳税期限内提前缴纳税款。

第 7 条 预扣税的计算

(1)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税款计算方法的,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11%)×3%。

(2)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个人租赁住房外,应按以下公式预缴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5%)×5%。

(3)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遵循以下公式:

应交税费 = 含税销售额÷ (1+5%)× 1.5

%。

第八条 其他个人租赁不动产应缴纳的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1) 租赁住房: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5%) × 1.5%。

(2) 非住房租赁: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5%) ×5%。

您可以结合房屋的面积等来计算应提前支付的税费,并记住在租赁过程中能够按时缴纳税费,以避免逃税和逃税。如果对房屋租赁税率的计算或计算的税额有争议,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来  找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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