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71|回复: 0

企业以产品换取服务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方法详解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0

回帖

5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59578
发表于 2025-1-1 19: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企业交换产品和服务的情况并不罕见,但企业该如何处理会计和税务呢?本文中,小编从产品交换者的角度分析了库存换取服务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1. 属于增值税范围

企业销售商品时,虽然没有现金交易,但获得了服务,获得了经济利益,必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提供服务并获得货物的服务提供者也应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处理原则:

★货物和服务交换的税收处理符合“易货贸易”的原则。



★申报增值税时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交换货物的公允价值

★如果双方置换资源价格相等,相互开具专用发票,每次销售都是一次采购,企业整体增值税负担不会增加。

2、企业所得税收入申报

商品交换导致商品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按照交换商品的公允价值申报收入,并确认交换商品的成本。

会计处理

△性质:服务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交易双方不实行非货币资产交换的原值处理。

△收入的确认:企业为商品获得的服务,视为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产品销售应在会计中确认,确认的收入是服务的公平价格。



**假设A公司用B公司生产的凉茶换取B公司的广告服务,广告服务价格为113万元(含税)。

A公司参考分录如下:

综上所述,当双方资源含税价格相同时,交换产品公司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收入金额不会有差异,但会承担一定数额的应缴税款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差异。成本损失。

参考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智道时空】 ( 京ICP备20013102号-16 )

GMT+8, 2025-5-6 02:58 , Processed in 0.12245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