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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苏某在市场小店购买假利群香烟的经历及再次购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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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5: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病历:

6月初,苏男子到市场内一家卖烟和水的小商店购买“利群”香烟。店主随手递给他一包烟。苏没有仔细看就将它收入了口袋。里面。

回到家后,苏拿出一根烟,点燃,吸了几口,发现香的味道不太对劲。要知道,作为一个老烟民,也是这个牌子的常吸者,尝一尝就能尝到味道。当时,苏断定这烟有问题,肯定是假的。苏一边抽烟一边想着这个老板。真的很好。他认为他很容易受骗,所以给了他假烟。这不是他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像这样的小店,为了赚取微薄的利润,总是做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他已经习惯了,一包烟也不值多少钱,所以也没当回事。

两天后,苏再次路过这家小店。正好他的烟瘾又回来了,于是他又上去买烟了。他以为这一次就熟悉了,这次老板不会再给他假烟了。 ?于是,他又付给店主46元,得到了两包香烟。

苏随意打开,拿出一根烟,点着了。一放进嘴里,他立刻就生气了。他直接把香烟放在柜台上,问老板:“我告诉过你,老板,这不是做生意应该做的事吧?你说我第一次买烟,我只是一个陌生人,所以你给了我钱。”我没有多少钱,但我们已经是第二次认识了,所以你就送我假烟,这样好吗?”

苏以为老板会和自己吵架半天,死也不承认卖假烟。他坚决不肯退一,赔三。结果老板爽快地承认了他卖的烟是假烟,并赔偿了他138元,这让苏感到很困惑。我居然还好意思去责怪老板。

苏某买了两包烟,一共花了46元,翻了三倍,达到了138元。金额没有问题。苏拿了钱就走了。苏心想,下次她不会来这家店买烟了。这个老板根本就不想在这家店买烟。无论你是老顾客还是新顾客,他欺骗你的手段都是没有限制的。如果被发现,他就会制定计划。他根本就是一个没有底线的商人。苏想,自己以后绝对不会和这家店有任何关系了。 。

但两天后,苏的朋友找到他,说他好像买了假烟。朋友就此向苏投诉。

随后两人见面,朋友给苏看了两包“利群”香烟。苏仔细一看,发现这和他前两天买的假烟是一样的。查了一下,这两个是同一家商家的。一家小商店。

这时,苏告诉他的朋友,下次你去买的时候,你就是常客了,他不会再给你假烟了。随后他还告诉朋友,自己两次买过假烟。

但苏的朋友可没那么好说话。他似乎是想给店家一个教训。他没有像苏那样向他们索要赔偿,而是又去商店一口气买了5包利群,带回给了苏。一看,果然,这五包烟都是假的。这家店做生意只顾钱不认人。不管你是面熟还是面熟,它都会毫无商量地欺骗你!

这一次,苏和朋友觉得这家店太欺负人了,不治疗就不行了。他们感到愤怒,于是前往商店提出索赔。这一次,店老板看到苏和带着两个朋友找上门来。他气喘吁吁,脸色也没有红。他就像一头不怕开水的死猪。他看来记者的态度不好。他认为苏和他的朋友是想闹事。他说,苏明知这些是假烟,两分钟内就买了两包,一次两包。第二次买了5包,现在要求赔偿,所谓“假一赔三赔一”。为难我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苏和她的朋友们生气时不会打架。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卖假烟,还合情合理!两方一意见不合,就开始争吵。店主和他的妻子根本没有罪。他们直接称苏某和他的朋友是“职业造假者”,专门从事“敲诈勒索”活动,根本不是普通消费者。 ,就是故意找麻烦。

苏和他的朋友已经生气了。店主一次又一次地欺骗他们。他真是占了自己当傻子的便宜,现在竟然如此嚣张。苏气坏了,只对他说道:“我们是专业打假人,专门打击你这样的无良商家!”

两人在店里开始争吵。店老板意识到这场争吵会严重影响他的生意,所以他最终妥协了。他仍然承认自己卖给苏他们的香烟是假烟。五包烟卖115元,三包烟卖115元。双倍赔偿345元。

店主还直接给了苏夫妇500元,并说道:“我直接付给你们500元,你们下次别再闹了!”



苏和他的朋友看到​​店老板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说的态度,他们很想像乞丐一样把他们送走吧?这次我来到这里,只是为了想要一个解释。谁需要你的三五百块钱?这次苏觉得自己已经不习惯这个小店了。

苏某和朋友没有接受店主提出的500元赔偿金,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再次发生争吵。随后,苏决定联系媒体曝光该店。

1818金眼媒体介入后,老板并不在店内,老板娘面对记者和镜头。当记者问她这烟是不是假烟时,对话是这样的:

记者:“你们查过你们卖的七包烟有没有问题吗?”

老板娘:“我没说有问题,没关系。”

记者:“那为什么店家承诺假货假一赔三呢?”

老板娘:“昨天下午生意很好,但是这里很吵,影响了我们的生意。”

她告诉记者,苏某和他的朋友是来闹事的。她声称当时苏某对他们店进行威胁,称她是“专业打假者”,他们是来敲诈钱财的。她当时的丈夫也是这家小商店的老板。他直接让他们给他们500块钱,并让他们不要再惹事,苏却说:“你给了乞丐500块钱?”

所以老板夫妇当时就气坏了,直接问苏有什么事。据老板娘说,苏他们来这里是为了勒索钱财的。 500元显然不足以满足他们的胃口,所以他们没有接受500元的补偿。

老板娘认为苏他们是“专业打假者”。在她的理解中,“专业打假”就是在找麻烦,专门给他们找麻烦。她没有意识到的是,如果你不卖假货,别人就会找麻烦。这不是你的漏洞吧?

对于老板娘的说法,苏向记者解释称,老板是故意诱导他们,引导他们去找“专业打假人”。老板当时表示,他们是“专业打假人”,是来捣乱的。当时,苏我气极了,我就顺着他的话说我是“专业打假人”。这只是出于愤怒而发表的愤怒言论。我不是“专业打假者”,只是一个普通消费者。

而他表示,他们约见店主的目的不仅仅是索要赔偿,而是因为他们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明知故犯、毫无顾忌的售假行为,是在践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毫无顾忌的行。他们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如此嚣张,未免太过分了。我只是想让他们记住,也希望把这件事曝光出来,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

接下来,当记者询问店家是否愿意接受苏某等人“假三换一”的赔偿时,老板娘表示接受(这不是自作自受,如果不是卖假货,为什么要卖假货)接受吗?“那‘假一赔三’怎么样?),但她补充道:“但我们也有顾虑!

记者问:“您有什么顾虑吗?”

老板娘:“这已经是苏第二次向我们索赔了,他自己来过一次,这次是叫他的朋友来的,那你下次继续叫你其他朋友来吗?我们去哪里?”如果再这样下去,你能忍受吗?”

从老板娘的语气来看,他们原本是打算赔偿苏朋友的,但赔偿完成后,他们打算继续销售假烟。



老板娘说的有话可说。记者听后十分无语。严肃诚信的店家还担心什么?如果你没做错什么,你还害怕半夜有鬼来敲你的门吗?

她的意思是:我还得继续卖烟。如果你苏继续带朋友去买假烟,然后上门声称“假一根,一送三”。我们小店就是小本经营,怎么能负担得起呢?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看到老板娘对着镜头坦言,我不禁深吸了一口气。现在卖假烟的都这么大胆了吗?他竟然面对镜头,直言自己会继续卖假烟。这是无知还是傲慢?

难道苏先生会告诉记者,这个小店虽然小,但是做这样的事却相当嚣张,所以这样的小店实在不能让他继续卖假货,害人,所以当记者说完之后采访中,并直接拨打了烟草专卖局的举报热线。

但令记者和苏惊讶的是,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他们很早就和这家店打过交道。此前,该烟草许可证曾因销售假烟而被吊销。看来这次又要被撤销了。他们的烟草证书。

真是只图小利,毫无底线,这对夫妇还是惯犯。

那么,销售假烟是否属于欺诈行为?一般处罚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增加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补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也就是说,“退一赔三”的最低保障为500元。三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因此,苏某向店家索赔时,不会得到售价三倍的赔偿,但金额低于500元的,将直接按500元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次充好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能会被强加。”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假烟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按照违法所得的1倍至10倍予以赔偿。这还不够。比如罚款18万元,对于一个小店来说确实不低。按理说,这家小店以前受过处罚,应该不敢再犯了。

但结果是他们继续卖假烟,而且是明目张胆的。他们在媒体面前也不隐瞒,摆明是卖假烟,还会继续卖!

这不得不让我们质疑,是不是假烟的利润太诱人了,还是烟局对这家小店的处罚太轻了,就像挠痒痒不直接打它的七寸一样。 ,你根本不知道是生还是死吗?

因此,建议烟管局对这种现象给予充分重视,执法要严格,让他们害怕。否则,治标不治本,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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