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50|回复: 0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田径、健美操、武术、男子足球项目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1439
发表于 2024-12-7 16: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的骨干大学之一。博士学位授予河南省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近3万人,教职员工2000余人,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之一。 2019年,将继续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聘项目及专业招生计划

招收项目:田径、健美操、武术、男子足球。

招生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

招生计划:68名学生,其中田径38人(田径25人,田径13人),健美操10人,武术9人,男足11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及以上,在高中比赛中集体项目主力前六名或者个人项目前三名;省级(含)以上。

2、具有与高中毕业生相当的学历,并取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过去三年。



符合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照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考试的方式。

注册网址: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3月10日。

报到地点:河南财经大学郑东校区体育系办公室。

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至11:00报到。17日进行专项运动测试。具体项目测试时间将在您入住时告知。

考试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体育场。

测试项目:田径、健美操、武术、男子足球。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和考试项目。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填写备注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备查验(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需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运动员等级证明、订单簿、近三年比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二代身份证。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运动专项检测标准和检测程序。委员会下设相关项目测试专家组和仲裁组,分别负责对子项目考生进行专项运动能力测试,受理和解决专项测试争议和申诉等相关问题。

4.文化课考试

1、国家二级运动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根据教育部要求,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运动员称号之一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招生文化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高考录取的文化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报名参加考试,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全部考试任务。

5. 入学要求

1、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首先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运动考试。考生居住地省(自治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要求。检测标准由省(自治区、市)统一规定。省招生部门将在网上公布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2、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的考生,须按居住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独立文化考试并取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运动员合格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无需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具体招生程序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最新文件为准。

3、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列出,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

4、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确定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优先分数。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合格考生相关数据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教育部将经省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各高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优惠分数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还公布了合格考生名单及优惠分数线。未经教育部公告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学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主管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募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以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资格。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智道时空】 ( 京ICP备20013102号-16 )

GMT+8, 2025-5-8 18:00 , Processed in 0.14844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