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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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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4: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办法》(豫政[2022]22号)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考试招生暨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办法》(教发[2024]58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的自​​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落实高等教育招生“阳光工程”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自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家标准代码:14478

第六条 学校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纬路18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校简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纬路18号。学校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目前正在快速推进占地1169亩的机场新校区建设,为学校未来发展提供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学校现有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务系、信息技术系、经济管理系、艺术学院、基础部、思想部等9个二级学院(系)。政治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网络中心。 、实习实训中心、干部教育中心、开发建设中心、图书馆等6个教辅部门,并成立了互联网产业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学院、盛世航空产业学院、智慧能源产业学院、应用技术产业学院等5所校企合作产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成立独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的学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考试组、招生组、宣传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 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考试的考生。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还要求无传染病、心脏病等重大疾病。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者申请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

2024年3月19日9:00至3月21日18:00,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写志愿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写一份大学申请,且不得对申请进行两次以上的修改。以最后一次网上保存的申请为准。截止日期后,候选人将无法申请额外的申请或变更。我们提醒所有考生务必准时、认真。填写申请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报考我校时免试文化素质考试。单次录取的退役军人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参加全日制训练。

第十三条 免试录取及护理加分审核政策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对于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通知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试录取,进入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学习:和大学。申请免试专业的考生,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教育部主办、省级职业院校主办或省教育行政部门协办的中职毕业生在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 2、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先进工人模范个人及以上称号。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2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学校审核。

审核所需材料: 1、原学校确认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引进拔尖人才免试登记表》3份。 2、候选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以上材料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不符合免试条件但已取得其他技能竞赛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积分。符合积分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2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学校审核。

1、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20分,中级10分,初级5分。

2、在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6分;

4、参加国家或省级部门主办或协办的体育个人、团体比赛的前六名运动员,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运动员成绩证明的运动员,可出示获奖证书、成绩簿、二级运动员证书前考生加20分计入总分;

5、如有重复项目,最高得分不得超过20分;

6、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证书等积分必须与第一报的专业相对应,否则无效。

候选人提交的材料和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错误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填写自愿申请表

1、网上报名时,考生可以填写五项专业偏好,还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整。

2.中职学生不分类别,可跨专业填写。

第十五条 确认报名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学校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考生志愿报名数据库,并于报名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单次考试的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结束。

已公布的考生须于4月5日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统一管理系统”,核对并填写考生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8:00至18:00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厚德楼108室)领取。 4月7日起,考生未携带准考证不得入场。

第六章 考试项目和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 学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实行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评价。按照考试规定,在学院的监督下,制作了题型、题量、难度、内容要求相同的两套试题,即试卷A和试卷B。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数据库,凡具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均为高中考生,免试文化素质考核。他们的成绩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成分数;没有高中学历成绩的考生免于文化素质考核。中职社会科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核考试。

(一)高中生

1、文化质量评估

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核免试。成绩折算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为150分。未达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将被视为社会考生,并接受文化素质评估测试。

文化质量分的换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考核分数=语文+数学+英语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B、C、D成绩相应折算为50分、45分、35分、30分)

2.职业适应性评估

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为9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资质、心理素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培养潜力等,分数为150分。

3、所有专业考生均额外参加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2)中等职业社会学考生

1、文化质量评估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考试。

试卷分数为: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共150分。

2.职业技能评估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心理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满分150分。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采用连续两次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方式为180分钟闭卷考试。

3、所有专业考生均额外参加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三)退役军人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免试文化素质考试,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和业务能力考试。

1.职业适应性评估

退伍军人进行职业适应性评估。考试为9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心理素质、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培养潜力。分数是150分。

2、所有专业考生均额外参加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四)乐谱构成

1、高中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核成绩+职业适应性考核笔试成绩+职业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2、中等职业学校社会科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核笔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笔试成绩+职业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3、退役军人总成绩=职业适应性考核笔试成绩+职业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五)考试组织

1. 提议。提案、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2. 评估。严格考核流程管理,严格考试作风和纪律,规范操作流程,对考核中发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 标记纸张。学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分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并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条例》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和结果公开力度,确保试卷评审公平、公正、透明。

(六)考试日程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评论

4月8日(星期一)

09:00-10:3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高中生、退役军人)



考试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纬路18号。

14:00-17:00

文化素质笔试+职业技能笔试(中职、社会考生)

4月9日(星期二)

08:30-12:00

面试(所有候选人)

14:00-18:00

面试(所有候选人)

(七)相关要求

考试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纬路18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即可参加考试。 4月7日14:00至18:00,可在我校东北门外查看考场分布图。报名期间的交通、考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第七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原则

第十七条 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其中退役军人单独计划20人,拔尖人才单独计划1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招生部门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招生时报名人数进行调整。个别考试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和高职院校批量统一招生计划。

(一)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学校根据单项招生总体计划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社会科考试学生人数确定各科规划分配比例。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学校根据规划专业数量划定各科规划录取分数线。 。在拟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如果相同,则候选人将以文化知识为基础。录取将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如果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服从调整的,将根据考生的其他志愿从已有计划的专业中调整录取。不遵守规定的候选人将不会被录取。对于生源不足专业的剩余计划,学校可根据学生情况调整使用。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及格分(200*60%=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申请免试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报考后我校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合格退役军人考生名单确定考生。退伍军人候选人根据单独的计划择优录取。

3、数字媒体技术、航空物流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移动应用开发、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智能技术等为我校工业学院专业。单一招生录取的工业院校考生,学习地址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地址另行通知。

4、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单次招聘只招收拔尖人才。非拔尖人才申请本专业。第一个选择将被视为无效,仅考虑其余选择。

(二)入学流程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按要求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归档。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结果,单次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中考录取的新生一并发放。

第八章 登记与审核

第十八条 考生入学后应当按照新生报到须知的相关要求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纪行为、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第十九条 相关政策

考生考入我校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

第九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办法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专业不同,文史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学校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暂定为800元/生/年。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形成了完善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了奖、助学金、贷款、缓学等一系列学生资助措施。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和学校奖学金;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6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注册期间开通“绿色通道”并为特困学生提供不同形式的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毕业福利

被录取的单招考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将获得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电子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注册。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单位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定期组织校企就业推介会和双选会,积极向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问责,接受省招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是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的唯一负责单位。未委托社会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会对任何借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虚假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对于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自主考试招生中违反规定的,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将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自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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