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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保监局通报晋商消费金融违规行为,涉及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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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5 12: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31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违反《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商消费金融因三起违反《投诉办法》的行为被点名。近年来,晋商消费金融不仅投诉量高,还多次因“信用报告含有侮辱性文字”、“租房贷”等纠纷引发社会热议。

三项违规

通知内容显示,金商消费金融“未在官网公示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且未在部分产品或服务合同中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渠道信息”,违反了《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投诉办法》第8条;因“部分投诉处理通知内容不符合规定,不同程度未告知核实情况、依据和救济途径”,违反《投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还因为“部分投诉未保留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违反了《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

除了被银保监局点名外,金商消费金融还因违规查询个人信息而受到央行处罚。 2019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分行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对晋商消费金融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万元罚款。

“征信事件”热搜



去年,山西商消费金融因提交带有侮辱性言论的信用报告而成为微博热议对象。有媒体报道称,江苏南通市民方女士在查看个人信用报告时,发现“工作单位”一栏存在不雅字眼。

针对“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侮辱性文字”问题,央行太原中心支行于4月8日、5月25日两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

2021年4月8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约谈晋商消费金融,要求其依法核实情况,立即更正错误信息。随后,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对晋商消费金融征信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

2021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再次约谈金商消费金融及其主要股东。在重申监管意见的基础上,他们严肃提出后续整改要求:一是要深刻反思事件,主动回应客户诉求,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要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全面梳理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征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责任,确保金融消费者合法性。权益。



2021年5月26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暂停山西省商业消费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令其内部整顿,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今年3月,央行太原中心支行作出处罚决定。因金商消费金融未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回复异议人异议处理结果,且未如实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罚款49万元。时任山西省商业消费金融山西运营中心总经理王贝贝、时任山西省商业消费金融联络中心负责人王悦各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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