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4|回复: 0

四川成都法律咨询顾问:离婚诉讼流程及法律意见详解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0909
发表于 2024-12-4 23: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我

法律顾问

区域: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书】

第一阶段:首先申请离婚诉讼,收集相关资料,并立案。

离婚案件是指婚姻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另一方婚姻关系的案件。一方为原告,被诉一方为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因此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身的特点:

① 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人;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④ 由被诉人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也就是说,离婚一方必须向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提出离婚申请。被告人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提出申请。

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才能被人民群众受理。

离婚案件,申诉人应当将起诉书及其副本送人民人民法院。投诉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地址。

人民决定受理此案,离婚诉讼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防御阶段。

1、自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信函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书面答复;

二、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送达的文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被告人十五日内未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被告确实因非本人意愿的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内答辩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由人民主席作出延期决定。

第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



此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涉及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辨别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已经结束,但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调解)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调解)生效。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相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关于赔偿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条【补偿】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双方所有。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较大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对方应该赔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智道时空】 ( 京ICP备20013102号-16 )

GMT+8, 2025-5-7 23:29 , Processed in 0.12190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