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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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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07: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以创业能力为基础,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第二条 为了规范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项目管理,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建设,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育工作的规定》为依据。教学项目《关于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东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和《东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合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根据学校要求,我校成立“国际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大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秘书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院长助理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导师代表、学院团委书记、教学部负责人、职业发展秘书。具体组织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和协调工作。 孙雷书记,国际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副院长耿伟,院长助理吕宁成,工商管理与会计教研室主任周守良经济与金融教研室主任苏明翠,学生工作部主任赵硕飞,教学工作部副主任李毅,明世辉书记职业发展与校友事务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实施,包括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培训相关选修课。建立并实施方法的制定、项目的审查和检查;竞赛协会负责推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学生开展项目训练,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开展项目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等活动;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全院参加创新创业训练学生的日常管理、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等;职业发展与校友事务部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相关工作,做好学生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工作。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请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原则上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但目前我校只设立了创新实训项目和创业实训项目,尚未启动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独立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 2.本次创业训练项目为本科生团队。团队中的每位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准备商业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模拟商业运营、参与商业实践等方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 、撰写业务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必须遵循可行性、创新性、探索性原则,具体包括:一、结合学校特点,依托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发挥学生和教师的个人特长,调动学生和教师的主动性和自主性。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项目实际效果,注重产学研结合,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能力。 3.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理论或现实意义;论证依据充分,研究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具体可行,经费使用合理,项目实施可行、适用、创新。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向全院本科生开放,可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报名;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年级学生开放,仅限团队申请(不超过5人)。 5人);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三年级学生,仅限申报团队(不超过5人)。

学院鼓励每一位学生创造条件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鼓励学生申请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的合作项目,鼓励学生申请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的项目。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项目一经批准,除特殊情况外,项目组成员不得中途退出,也不得增加。 第七条各项目只有一名负责人,同一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项目;未完成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四年级学生不得申请担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所有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第八条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由学生自行选择或学院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熟悉项目涉及领域,具有扎实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或创业实践基础,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学生创新创业。学院鼓励正在进行科研项目的教师担任大型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并积极招收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聘请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的,必须有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日常管理和协助指导。创业实践项目必须配备创业导师。原则上一名导师不能同时指导2个以上的项目。第九条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必须在实施期中途提交中期报告。

申请人必须对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和优化。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条立项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院每年组织一次院级项目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一、教务部下发项目申报通知,明确项目申报的原则、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2.项目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提交至学院教学部门。 3.学院创新工作组组织评审组成员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 国际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方案评审组周守良工商管理与会计教研室主任苏明翠经济金融教研室主任徐建军硕士商业分析项目总监童婷婷专业课老师康小宁专业课老师李丹丹专业课老师余淼专业课老师孙宗阳专业课老师王守元专业课老师4.竞赛协会编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报教务部。 5.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报送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必要时召开会议答辩,对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申请人的研究能力、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审。 六、其他各级批准的项目,按照院级项目择优上报。



第十一条项目指导与培训1、学院导师应当积极对学生进行项目指导,掌控学生项目进度,协助学生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2.为提高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各教研室每年必须为参与大型创新项目的学生提供不少于两次、每学期至少一次的培训,如选题指导、市场调查指导、项目报告撰写指导等方面。相关费用按照国际商学院《鼓励教师指导学生课外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中期项目检查1.每个项目实施中途,学院创新工作组都会组织评审组成员进行中期检查,主要对项目的工作进展、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并对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中期检查阶段,各项目应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并提供阶段性实践活动的原始记录。中期检查中,发现项目申请或实施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应提出终止项目运行或改进的建议。 2.项目变更或终止,应当由项目负责人书面向学院提出,说明具体原因,并对改变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进度等作出详细说明。学院创新工作组应当切实进行审查,得出具体结论,报领导小组批准。第十三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报告》,经导师签字意见后,提交项目完成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设计方案、发明专利、重要影像资料等)发送至教务部。

教学部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汇总,然后由学院统一审核。 第十四条项目监控经批准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创新工作组有权报告学校终止该项目。 1.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挪用项目资金、违反财务政策的; 3.项目执行时间过半仍无明显进展或未按项目计划开展工作; 4.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研究或擅自放弃项目的。终止的项目资金不再拨付,同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学院对院级项目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为每项1000元。项目经费由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管理,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 ,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导师审核、学院创新工作组组长签字后报销至财务处。第十六条其他经费管理内容和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 第六章奖励政策第十七条根据国际商学院《鼓励教师指导学生课外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实施办法》(见附件3),校内外导师负责项目验收后,给予项目指导。对每个引导项目,给予相应的补贴和奖金。 项目资助金额(元)奖励金额(元)戴丝项目500国家级项目立项及完成2000省级项目立项及完成1500校级项目立项及完成800指导学生追求卓越 学院将对表现优异的校内导师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参加省级以上项目验收后,根据结果,经个人申请并经教务处审核后,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1 替换相关课程学分,或替换实习课程2学分。 (已获省级以上立项并完成)2.对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学生将独立完成创新项目设计、研究报告、模拟企业运营设计、创业报告、相关商业计划书到他们的专业。等,经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研究成果符合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经教务处论文(设计)组织专家评审后,可替代本科毕业。 (省级以上立项并完成的项目)3.学院级、校级项目优先纳入学院评优。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负责解释。  附件:鼓励教师指导学生课外研究和学术活动实施办法,以实现培养卓越国际商务人才的目标满足学生成长、成才、发展的需要全面发展,国际商学院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学术研究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 为提升大学生课外学术研究质量,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特制定这些措施制定的。



1.导师条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了解学科前沿动态、能为学生提供充分、具体指导的人才,才能担任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的导师。学生比较满意的导师可以优先进行指导。 2.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范围1.挑战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含选拔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含选拔赛)2.大创新项目包括:国家级创新项目、省级创新项目、校级创新项目。 3、英语竞赛包括:21世纪杯大学生英语竞赛、希望英语等央视英语竞赛、枫叶杯大学生英语竞赛4。学院组织安排的各类学术讲座,包括新生迎新教育、就业指导班及讲座5。其他单学科专业竞赛各级其他各类学术研究工作、以课外调查研究为主的学生学术活动以及学院认可的专业竞赛(含选拔赛),如数学建模竞赛、CFA竞赛、 CGMA竞赛等。 对于新的或未确定的学术、科研活动,由学院团队讨论决定。 3.激励措施1.激励措施包括补贴和奖金。奖励标准以最终获得的成绩为准,不再重复奖励。 2.激励措施不区分个人指导和团队指导。对于团队指导员,由领队发放奖金。

具体如下:项目补助奖励金额(元)挑战杯500国家级奖励2000省级奖励1500校级奖励800大创新项目500国家级项目立项及完成2000 省级项目立项及完成情况1500校级项目立项及完成 800英语竞赛 500国家级奖 2000省级奖 1500市级奖 1000校级奖 800CFA(同意)3000第一名2000第二名名次1500三等奖1000优秀奖800其他单科竞赛500按上述英语竞赛标准付费学术讲座300-800/节国际商务学校 2013年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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