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不少天津市民咨询:“医保账户里的钱能取出来吗?”针对这一问题,记者结合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梳理发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虽以“看病买药”为主要用途,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依规提取。
首先需明确,天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专款专用”性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发生的门诊、购药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支取。但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以下三种情形可申请清退账户余额:
一是参保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凭参保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余额继承手续;

二是异地转移接续。参保人因工作、生活原因将医保关系转移至天津市外统筹地区,且转入地不接收个人账户资金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原账户余额;
三是出国(境)定居并注销户籍。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定居相关材料(如移民签证)等,经审核后可办理账户清退。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业务需由本人或受托人到医保分中心窗口办理,线上暂不支持直接提取。同时,医保部门提醒:社会上所谓“代办医保取现”多为骗局,可能涉及伪造材料、骗保等违法行为,切勿轻信,以免造成资金损失或法律风险。
总体而言,天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取但有限”,建议参保人优先将账户资金用于日常医疗支出,确需提取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