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不少宁波市民咨询: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能不能取出来?这一问题涉及医保基金的使用规范,也是大家关心的“钱袋子”问题。
根据宁波市现行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不能随意取现**。其设立初衷是为参保人积累医疗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住院自付部分费用,或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符合规定的医疗支出。这一设计既保障了资金的专项性,也避免了医保基金被挪用,确保参保人“有病能用、急时够用”。

不过,**特殊情况下个人账户资金可按规定提取**。例如,参保人因死亡、出国(境)定居、户籍迁出统筹区等原因,无法继续在宁波参保的,其个人账户剩余资金可由本人或继承人申请一次性提取。具体流程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死亡证明(或户籍迁出证明、定居证明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清算手续。此外,若参保人转移到其他统筹区就业并参保,也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而非直接取现。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上一些“代办医保取现”的广告多为骗局,通过伪造材料套取医保基金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资金损失,还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宁波市医保部门近年来持续强化监管,通过大数据监测异常账户流水,严打骗保行为。
总体而言,医保个人账户是“医疗专用钱”,普通情况下不能随意取现,但特殊情形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或转移。建议参保人合理使用账户资金,关注“家庭共济”等便民政策——2022年起,宁波已允许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父母、子女支付医疗费用,进一步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