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拉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和取现一直是参保市民关注的热点。根据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现行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购药支出,以及住院时的个人自付部分,原则上不能随意提取现金。但在特定情形下,参保人可申请办理医保取现。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医保取现?目前拉萨市主要开放以下三类情形:一是参保人因工作调动、户籍迁移等原因,需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区外统筹地区,且转入地不接收个人账户资金的;二是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办理异地安置(如长期在区外居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三是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并申请取现。
具体办理流程如何?以异地转移为例,参保人需先在转入地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然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联系函等材料,到拉萨市医保服务大厅或通过“西藏医保”APP线上提交申请。经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后,个人账户余额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若为参保人死亡的情况,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或遗嘱)、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继承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拉萨市严格限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非医疗用途提取,普通门诊或购药未用完的余额无法随意取现。建议参保人优先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医疗保障,若确需办理转移或继承提取,可提前咨询拉萨市医保局(0891-12393)确认最新政策及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办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