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移动支付普及的当下,"支持花呗付款"的标识在街头小店已不鲜见,但许多商家仍存疑问:作为经营主体,自己是否拥有开通花呗收款的法定权利?这一问题需从平台规则与法律框架双重维度解析。
首先,花呗作为支付宝提供的信用支付产品,其收款功能本质上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商家提供的增值服务。根据支付宝官方规则,商家开通花呗收款需满足基础条件:企业用户需完成企业认证并提交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需完成个人经营认证,部分行业(如虚拟商品、金融服务)还需额外资质审核。这些要求属于平台基于风险控制和合规运营设定的服务准入门槛,类似银行开通POS机需审核资质的逻辑。

从法律层面看,《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商家交易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平台必须无差别开放所有服务。花呗收款作为非强制性支付方式,商家若符合平台公布的准入条件,有权要求平台按规则提供服务;若因不符合资质被拒,平台需明确告知具体原因,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情权"在经营者端的延伸。
实践中,部分小微商家反映"无法开通"的情况,多因未完成经营认证或所属行业受限。例如流动摊贩因无固定经营场所难以通过认证,而非平台刻意限制。若商家认为自身符合条件却被不合理拒绝,可通过支付宝商家服务中心发起申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寻求行政调解。
综上,商家并不天然拥有"必须开通花呗"的绝对权利,但在满足平台公开、合理的准入条件后,有权要求平等获得该服务。这既体现了平台的运营自主权,也保障了商家的公平交易权,本质上是市场规则与法律规范的平衡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