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6|回复: 0

重庆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双一流高校,欢迎报考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5812
发表于 2024-11-21 13: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大学(A类)”、第二轮建设大学。高校“双一流”建设。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哲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3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连接点、内陆开放高地、“山城之城”——重庆。和河流,一个美丽的地方”。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

1. 培训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性工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科学和专业知识方面的成就。 。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表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招生计划。

1、总体招生计划:各学院总体招生计划参见《重庆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规模以国家公布为准。

2、特殊招生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部省共建计划、定向帮扶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的种类和规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二)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根据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 博士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2、就业定向博士生:我校仅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含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部省共建、定向帮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定向就业博士生。

(三)报名表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形式分为普通招生、硕士、博士连续学习、直接博士学习三类。

1、普选: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采取“申请-考核”制度选拔招收博士生。

2. 连续硕士、博士学位项目:目前在我校就读的硕士生,具体入学要求和程序请咨询申请学院查阅相关文件及重庆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联合培养项目选拔的通知。

3、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招生要求和程序请咨询申请学院查看《重庆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升学相关文件的通知》》。

工程博士生招生详细信息请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我校2023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稍后另行发布)。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最晚须在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申请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五)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无年龄限制。

(六)符合学院规定的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生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七)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选,除符合上述“(一)至(六)”申报条件外,还须符合规定的生源范围和招生对象要求并承诺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到地区和单位(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招收部分院校和专业的博士生,不招收汉族考生,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申请“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部省共建计划”、“定点帮扶计划”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申请条件“(一)至(六)”,须符合教育部及有关单位推荐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4.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10:00至2023年3月2日下午5:00。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及分校专业目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输入进入《博士生网上申请》,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并缴纳申请费(200元/人)。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写和网上支付后,即视为网上报名完成。

特别提醒:

1、为保证博士培养质量,我校对招收院校和导师实行招生计划配额管理。考生在申请前需提前咨询申请院校或拟任导师,确认拟任导师是否有2023年招生计划名额余额。

2、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仔细阅读国家相关文件及本招生简章,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要求。考生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伪造相关证件。因提供虚假申请信息而获得入学资格、录取资格、学籍或学位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您的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年度本校各类型、各专业博士生限报1名。多报或误报均属于无效信息。

4、为了方便考生随时浏览和打印报名信息,请记住网上报名号、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5、考生须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和自身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相应信息。信息一经填写并确认,将不可修改。

6. 请考生在线申请并在安全的地方支付申请费。因自身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我校不承担责任。在网上支付申请费之前请务必仔细考虑。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申请评审,已缴纳的申请费将不予退还。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5:00期间登录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上传系统(),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网上注册信息简表(从注册网站生成并下载)。

2、有至少两名申请学科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信(附件1)。

3、考生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扫描件,入学前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未通过本科或硕士学历、学历或学位信息审核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的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国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教育部学历认证由教育部学历信息网认证并颁发,包括教育部学历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颁发;国家(海外)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颁发;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由教育部教育信息网认证颁发。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论文(包括评价信、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若没有评估函,请咨询申请院校,并根据申请院校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博士生自我评价及研究计划(附件2)。

7、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八、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项目的人选,须按要求提交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审批表。

9、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请与学院联系了解详情。

考生按照上述申请程序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并经申请院校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完成申请。

5. 评估

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以按要求参加评估。评估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评估以及学院要求的其他评估。

(一)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已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根据考生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审函、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提案报告)、考生的参与情况,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上述情况和专家推荐、候选人自我评价等申报材料,对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分数给出(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和分数由招生学院在学校网站公布,并公布综合评价的具体时间(预计2023年4月)和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网上相关信息。

(二)综合评价

学院组织对考生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综合考察。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业水平考试、体检等考核。综合评估结果由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职业道德等。

2. 学术水平测试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通过笔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把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候选人还将接受英语语言测试。能力测试,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面试综合成绩。

3、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生入学体检中乙肝检测》(教厅〔2010〕2号)规定,考生应当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体检在我校A区、B区或湖西校区医院进行,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4.其他评估

其他考核内容请参照录取院校要求。

6. 入场

(一)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和综合评估结果,按照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保证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质量,宁愿短缺也不愿过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或者身体健康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部省共建计划、定向帮扶计划等)根据考生标准成绩,从各种特殊招生计划。录取率由高到低。标准分数计算如下:

标准分=(考生考试总分-考生所报考院校专业考试总分平均分)/该院校专业考试总分标准差

特别提醒:

1.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因考生原因,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未按要求到达学校,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制、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4年。

(二)2023年录取的博士生培养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执行。详情请查看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3年重庆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公开信息。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支付标准等相关事项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执行。详情请参阅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奖贷”栏目相关信息。

八、信息披露

(一)各招生学校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综合评价及录取实施工作方案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清单如有变更,须对变更部分作出特别说明,并另行公告10个工作日。工作日;未公布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也不予登记学籍。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将同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政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博士招生考试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其他

(一)重庆大学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收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智道时空】 ( 京ICP备20013102号-16 )

GMT+8, 2025-5-15 11:52 , Processed in 0.06940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