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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律师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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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0: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7月26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暨“西藏律师服务团”律师座谈会,迎接我市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暨“西藏律师服务团”律师座谈会》》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何立忠、西藏律师志愿律师李海江、黄乐生归来同时,他们还欢送我市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李增珍前往法律援助岗位。

市司法局局长陈红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党委书记何朝晖,市律师党委专职副书记黄志峰出席会议。市司法局有关部门、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藏族律师服务团”律师代表及律师事务所代表有关媒体参加了会议。

陈红军主任高度认可我市律师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西藏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法律服务取得的成绩,并对参与的律师表示诚挚的敬意在志愿者行动中。他表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全国律师行业公益品牌项目,也是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民生工程之一。经过13年的发展,它已成为落实党的法治和民生工程的群众路线,拉近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难点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以及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县人民群众的焦虑问题。

陈红军主任寄语律师志愿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把“1+1”行动作为重要载体和载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完成初心使命。以务实举措服务大局,持续推动“1+1”行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意识,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感受到需要接受救助服务的公平正义;要进一步聚焦助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扎实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在惠民生、解民忧方面取得新成绩。

陈红军主任强调,要加强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法律服务感人事迹的宣传,讲好律师公益服务故事,传播律师公益服务正能量。公益性法律服务,努力培育典型,营造氛围;要关心关心律师志愿者,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要为律师提供更多、更好、更广的舞台,采取更多的激励措施,让律师的公益热情得到充分发挥。 。

会上,陈锡康院长介绍了我市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西藏律师服务团”的情况,并对参加法律援助的我市律师表示关心和慰问志愿服务。 。何立中律师、李海江律师作为往届律师志愿者代表分享了工作经验。李增珍律师作为2022年度入选律师志愿者代表发言,相关律师事务所代表也进行了发言。

(陈红军主任向律师志愿者或其代表表示慰问)

东莞律师参与法律援助“1+1”行动暨“西藏律师服务团”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于2009年启动的一项热门项目,从全国各地选派律师成为志愿者,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中西部地区。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1 +1’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2019年开始,司法部成立“西藏律师服务团”。

多年来,东莞积极发动律师参与志愿服务,先后派出12名律师志愿者18人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西藏律师服务队”。他们深入四川、广西以及西藏、新疆等中西部边远地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认真负责。帮助解决受援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紧缺和群众燃眉之急,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的职能定位,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法律和推动乡村振兴。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党、国家和人民的一致认可。多名志愿者律师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协办地方司法部门授予个人三等功、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省优秀律师、法律援助杰出贡献奖、慈善爱心律师、西藏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西藏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律师等荣誉。



为了让律师志愿者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价值,鼓励更多律师参与公益司法事业,我会高度重视律师志愿者的招募和组织保障工作。根据省部门和省律师协会的安排,每年召开工作座谈会或情况通报会,动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报名参加;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尽力为律师志愿者提供政策支持。主动承担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间的社会保障费用,减免会员年费,定期慰问律师志愿者;积极了解律师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和工作生活需求,切实解决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开展以律师志愿者先进事迹为主题的“最美律师”宣传活动,用不同形式讲述律师志愿者故事,提升律师良好社会形象行业。

今年,我市共有3名律师报名参加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西藏律师服务团”。最终,经司法部、省司法厅综合考虑,选定我市律师李增珍赴广西贺州参加援外活动。

律师志愿者事迹摘录

何立忠 广东国粤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加“法律援助‘1+1’行动”深入新疆兵团第十四师

“法治宣传普及为新疆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为贫困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是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会上,何立忠律师分享了在新疆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昆玉市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和经验。他的服务区域位于新疆和田地区,该地区是新疆最南端的地区,塔克拉玛干沙漠以南,喀喇昆仑山脉以北。尽管自然条件恶劣、语言不通,何立忠律师始终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迅速融入当地司法局的工作团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和法治宣传。还参加十四师政法委“涉诉涉访案件”评审工作,担任十四师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带头人充分发挥律师志愿者的辅导作用,培育服务领域的法律服务。人才,着力解决当地法律服务人才短缺的实际问题。他表示,新疆的和平稳定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基层普法对于落后地区极为重要。律师志愿者通过参与法治宣传,提升了当地基层的法治理念,将“有问题找律师”的思想深入人心,有效地提升了当地基层法治意识。为地区和平稳定作出贡献。专业实力。

李海江 广东文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加“西藏律师服务团”赴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在西藏,流传着一句话:‘缺氧但不缺信仰’。”对于律师志愿者来说,信仰就是关心人民、关心国家,为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贡献一份力量。西藏的风景很美,但最美的风景出现在路上。为人民服务、教育人民”。

李海江律师用一系列工作数据汇报了一年来的援藏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为群众撰写法律文书318份(涉案标价总额超过3590万元),接待法律咨询106余件,审查合同及文件106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起,开展法治宣讲40余次。此外,他还主动为群众整理欠条、欠条、买卖合同等模板,多次协助县政府和信访局办理信访案件,助力维护地区稳定。进藏以来,他很快克服高原反应投入工作,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党员作用。除了法律援助工作外,他还积极参与捐款捐物、代表当地县司法局参加拉萨半程马拉松、参加西藏农奴解放63周年百万活动等,支持推动地方文化体育事业。近日,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市司法局也收到了来自工部江达县司法局的感谢信。信函充分肯定了李海江律师在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服务。为法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黄乐生 广东启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

参加“援藏律师服务团”赴西藏林芝市



“‘剑在石上磨砺,人在事上磨练。’”作为一名援藏律师,我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不断成长,是一种缘分,也是一种责任;一生的财富。”

黄乐生律师担任2021年西藏律师服务团林芝分院组长,通过参加政务中心窗口值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制宣传。任职期间,担任林芝市政府法律顾问,多次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全力服务中心大局,为促进林芝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力量。她的志愿服务故事被新华网客户端、中央电视台、林芝法制、广东司法局等媒体广泛转载,充分传达了我市律师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和进取拼搏的行业正能量。 (黄乐生律师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座谈会。)

李增珍 广东丰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加“法律援助‘1+1’行动”即将前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

“法律援助不仅是法治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意工程。我把这项工作比作一根杆子。杆子的一端承载着公平正义,杆子的另一端承载着党还有政府对偏远地区人民的关爱。”

作为今年“接班”的援助律师志愿者,李增珍律师将于下午启程前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他对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1+1”行动所提供的精神鼓励和物质支持表示感谢。作为今年我市唯一入选“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他表示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务实做事,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维护东莞律师的形象,决不辜负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厚望,将继续为东莞律师增光添彩,再创佳绩。

广东丰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兴华律师充分肯定了李增珍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突出的业务能力,并期望李增珍律师以身作则,做出成绩,交出一份让党和国家满意的法律援助答卷。人们。 。

结论

一直以来,全市律师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的同时,坚持发挥律师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除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西藏律师服务队”外,他还积极担任党政机关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繁重事务的同时,我们为政府、企业、乡村、社区和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支持、帮助和引导不同对象、群体通过法律途径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合法的畅通渠道,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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