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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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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9 03: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中央在闽单位、省直单位直接组织人事部门,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选拔支持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号)要求2)、福建省第二批“雄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拔通知如下:

1、选择数量

拟选拔50名“雄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厅)、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坚守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致力于科研工作,在学术技术水平、业务水平等方面处于我省青少年领先水平有能力和成果,并有望通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限国籍,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在福建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外国人才、海外人才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二)在省内创办、经营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者首席技术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股)占30%以上创投投资额的%或后续创投占创投投资额的30%以上,且企业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通过下列方式之一推荐:(一)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推荐; (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荐; (三)各区市研究推荐、平潭综合实验区研究推荐; (4) 主要雇主的研究推荐;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以上,并获得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



上述部门(单位)推荐的人员,每个部门(单位)每批次不得超过3人。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见附件1)、确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A类人才)***等人才计划候选人的,不再参与申报。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福建省“雄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请表》(见附件2,该表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表格填写见申请表通知)。

(二)申请人的材料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将申请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送。福建省中央单位和省级单位申请人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经3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或同行业A类人才)实名推荐的,其书面推荐须与材料同时提交。

省“雄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支持计划和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选拔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4.审核确认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专家评审和现场评审。

(二)拟聘人员名单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后,按相关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5、其他事项

(一)各区市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围绕全省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需要,选拔学术技术人才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服务。创业创新能力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拔尖青年人才。

(二)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职称。

(三)社会文科类“雏鹰计划”青年人才入选者资助金额调整为50万元(个人资助比例不变)。

附件:1.国家人才(科技)项目支持人才范围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请表

三、福建省“雄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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