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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管理责任与行为规范:养犬人必知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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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8: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养犬法律法规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养犬管理职责和权限:

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的管理工作,包括养犬登记、扰民伤人事件的处理等。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养犬等破坏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工作。

养犬行为守则:

养犬人应当依法、文明养犬,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推动种犬绝育和购买畜牧业责任保险。



禁止在办公区域、医院、学校等禁养犬的区域饲养犬只。

严格管理区域实行犬只饲养许可制度和犬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不允许饲养危险性犬只,每户限养一只普通犬(导盲犬、协助犬除外)。

养犬登记及更新程序:

犬只登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期满后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办理养犬续证手续。

犬只主人变更居住地、看护地点,或者犬只死亡、转移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应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狗主人的责任和义务:



养犬人应当对饲养犬只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狗主人需要为他们的狗采取安全措施,例如将它们圈养和拴起来。外出遛狗时,需要戴上口套和链子,并且必须由成人牵着。

养狗人应及时清理室外狗排泄的粪便,维护公共卫生。

关于禁止养犬:

禁止使用的暴力犬等危险动物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我国养犬法规定了养犬的管理职责、行为规范、登记程序以及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健康,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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