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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定义、目的、税率调整及新特点与现行区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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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MBA智囊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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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汽车消费税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成立的税收类型,被包括在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税的临时法规”中。它基于对商品的总体征收增值税,并选择了一些消费品并征收消费税。它通常反映在生产方面,目的是调整产品结构并指导消费方向。对于汽车,根据不同类型的汽车的排气量的规模设定了三个税率,制造商征收税率。

从2008年9月1日起,将调整仅对制造商征收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包括提高大置换式乘用车的消费税率以及降低小置换式乘用车的消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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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消费税的几个主要特征

征求意见的草案与当前的汽车消费税之间存在一些主要区别。

首先,将目前的轿车和越野车子项目合并为乘用车子项目。

其次,乘用车的消费税分为5个级别,即排气量的税率小于1.0升;排气量的税率为5%至1.0升(包括)至2.2升;排气量的税率为9%至3.0升;排气量为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的消费税为4.0升(包括)或以上是20%的消费税。

第三,对于位移少于24个座位的乘用车,目前的3%税率仍将应用于乘用量低于2.0升的乘用车,并且将税率5%应用于2.0升(包含在内)的乘客汽车,将税率(包括3.0升)和8%的税率添加到3.0升(包括3.0升)中。

调整后的乘用车消耗税率表税率表税率从2008年9月1日起

(1)



气缸容量(以下相同的排放)低于1.0升(包括1.0升)

1%

(2)

气缸容量高于1.0升至1.5升(包括1.5升)

3%

(3)

气缸容量高于1.5升至2.0升(包括2.0升)

5%

(4)

气缸容量高于2.0升至2.5升(包括2.5升)

9%

(5)

气缸容量高于2.5升至3.0升(包括3.0升)

12%

(6)



气缸容量高于3.0升至4.0升(包括4.0升)

25%

(7)

气缸容量高于4.0升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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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汽车消费税的目的

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遏制大型置换车的生产和消费,并鼓励小型置换车的生产和消费。它主要关注如何使用经济杠杆来协调汽车的消费和使用,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购买汽车的阈值,以减轻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并根据流离失所对乘用车征收不同的消费税,并鼓励节能和环境友好的汽车消费。这些税收的发行将基本上为政府提供了解决汽车行业发展与汽车消费之间的问题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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