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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黑公关乱象:揭秘敲诈勒索企业的套路与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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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12: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自媒体“黑公关”试图通过散布谣言、炒作负面消息威胁企业、提供删帖、发帖等有偿服务来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已成为严厉打击的对象之一。打击网络治理。

2024年5月10日,在“清浪浦江·2024”互联网生态治理十天行动主题日活动中,“消费金融频道”多矩阵账号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威胁商业合作,成为典型事件之一。事件,这是公开报道的。目前,涉案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索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海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指出,真假混杂、刻意渲染负面问题,是此类“自媒体”账号威胁企业的惯用伎俩。即使涉事企业与这些“自媒体”进行所谓的“合作”,也往往买不到真正的“安全”。建议企业遇到此类情况,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经查实后,将予以严厉处罚。

专家建议,应通过立法加强对MCN的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积极治理传播矩阵,打击付费新闻、敲诈勒索等黑色产业链。相关平台还应实行网上真实身份认证,避免账户交易,同时明确平台审核责任,避免过度传播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01

涉案团伙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6月,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发表与某科技公司相关的文章,内容真假参半,故意夸大负面问题,并发布在今日头条“消费金融频道”上。与搜狐平台账户“支付百科”等多个平台矩阵账户同步推送转发。该账号负责人以此胁迫涉案企业进行高价值商业合作,进行所谓“新闻稿营销推广”活动。涉事科技公司向上海市网信办报告了情况。

2023年8月,上海市网信办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关闭了“消费金融频道”多个平台账户,并将账户主体纳入平台黑名单管理。还同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了其涉嫌敲诈勒索的线索。

澎湃新闻注意到,“消费金融频道”微信公众号介绍称,以消费金融行业原创评论为主,隶属于某智库。认证机构为上海银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账户被关闭前,他已发布原创内容1200余条。

工商信息显示,上海银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寇祥涛,注册资本100万元。业务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及策划、影视策划、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等。计划、绩效管理等现在都被取消了。

目前,上海市公安局已将“消费金融频道”犯罪团伙5人抓获,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02



“黑公关”每年可赚取数千万“保护费”

近年来,打着“舆论监督”幌子公然敲诈企业、写企业负面文章索要“封口费”的“黑公关”乱象广泛存在,引发关注。 《新华视点》曾调查发现,有的自媒体依靠此类模式获取高额利润,有的每年能赚取上千万元的“保护费”。

某汽车行业公司公关总监曾透露,该公司每年维护数百家自媒体,大多数年度合作单价从5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甚至一些浏览量只有几千的自媒体公司,也要10万元起,这简直就是‘保护费’,不交可能会被黑。”该负责人出示的一份合同显示,该公司与某自媒体签订了为期一年的10万元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写明:“甲方在服务期间享受福利。为了公共关系保护,乙方平台上不得出现负面信息。”

2019年,上海警方通报了一起案件,一对90后夫妇利用41个非法搭建的“新闻网站”,通过嫁接新信息、恶意传播有关企业或个人的负面信息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该团伙以每篇负面文章最低收费500元进行敲诈勒索。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发布负面信息超过10万条,涉及数万家公司、企业和个人,遍布20多个省市和地区,涉案账户收入达逾不到一年就赚到了100万元。

上海市委网信办一名工作人员指出,“真假混杂、刻意渲染负面问题”是“消费金融频道”等“自媒体”账号威胁的惯用伎俩。公司。例如,通过在文本中添加企业管理层、首席执行官等个人的姓名,将增加涉案公司高级管理层要求公关部门处理该文章的机会。如果涉事公司不与“自媒体”账号合作,那么这些账号就会继续撰写公司的负面内容并在多个平台上传播,给公司带来压力。

近年来,小米、腾讯等一大批知名企业频频对此类“自媒体”企业告上法庭。但更多的企业明知对方是勒索钱财,往往会选择花钱来了结。上海市网信办一名工作人员指出,即使涉事企业与这些“自媒体”进行所谓“合作”,也往往买不到真正的“安全”。这样的“自媒体”会不断威胁企业合作,“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巨大利益”,并且会在行业内“宣传”,吸引更多同行跟风,给企业造成更多麻烦和负担,”因此,我们建议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应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我们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表示,自媒体时代,流量成为“法宝”。一些自媒体账号过度追逐流量,通过危言耸听的方式引导受众,甚至有组织地传播虚假新闻或信息。恶意歪曲事实、互相印证以博取关注。一些企业利用这种自媒体乱象煽动舆论,从事不正当竞争。企业家等公众人物因为担心自媒体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保持沉默,对企业运营和资金造成了很大影响。

“违法成本低,利润高。敲诈勒索已经成为一些自媒体的生存之道,但造成的危害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上海市网信办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分析,“自媒体”夸大、炒作企业负面、虚假信息。如果虚构、捏造的虚假信息充斥互联网,难以识别,就会破坏网络生态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甚至造成公信力丧失。同时,互联网存在“记忆”,负面影响难以恢复。还会毁掉涉事企业多年的努力,严重损害企业商誉,带来额外的经营负担,进而破坏营商环境。

“所以我们不仅关闭了涉事账户,还坚决打击账户背后的操纵团伙,这是我们一贯的理念和做法。”上海市网信办一位工作人员说。

03

负面信息和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在哪里?

专注于网络犯罪的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律研究会理事、浙江厚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立波告诉澎湃新闻,界定财经自媒体是否发布与企业相关的负面信息,主要是就看它发布的内容是否是涉及企业主体的负面、负面、不良信息。该信息一旦发布,将对相关企业的品牌形象、生产经营、社会评价等产生负面影响。例如,企业发布产品质量、宣传营销、高管、资本运作、纳税、履行责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负面信息。

一般来说,如果自媒体仅发布涉事公司的负面信息,且信息本身属实,则可以认为属于舆论监督范围,不涉及涉事公司的侵权行为。但如果发布不真实、虚假的负面信息,或者利用负面信息获取非法利益,或者炒作负面信息对涉事企业单位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则可能涉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周立波指出,单纯发布负面信息与付费新闻的本质区别在于,它不以金钱交易信息发布权,不通过提供信息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如果自媒体以发表文章为由收集企业负面信息并寻求业务合作,则可视为付费新闻形式,应予打击和规范。

新闻勒索是指以曝光、传播负面新闻为威胁,向他人勒索钱财的行为。通常有两种行为:一种是“发帖式”,即威胁发布负面新闻并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另一种是“发帖式”,即威胁发布负面新闻并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另一种是“删帖式”,即先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负面消息,然后以帮助受害人“删帖”为借口,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胁迫,索要财物。新闻勒索的本质是利用信息网络主动威胁、胁迫受害人,进而勒索公私财产。比如,一些自媒体发布负面新闻,威胁相关企业与其开展商业合作,进行所谓的“新闻稿营销推广”活动,就可视为新闻勒索。

新闻勒索的本质特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第二,使用威胁和胁迫。 “这也是与发布负面信息和付费新闻最大的区别。”周立波律师表示。

04

上海持续强化治理

针对自媒体引发的“黑公关”乱象,监管部门应如何在监管相关企业与将其定罪之间取得平衡?

周立波律师认为,财经自媒体发布企业相关信息时,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立场,诚实守信,合法合规发布相关信息,不得夸大、偏袒、诽谤、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其他的。同时,他们应该增强自尊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自媒体账号要时刻关注账号内容,不得炒作营销,操纵喷子,不得向企业或个人索要公关费,不得发布受利益驱使的“黑色公关”稿件。同时,也要接受有关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对待用户反馈和投诉,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水平。

朱伟建议,首先应通过立法加强对MCN的管理,积极管理传播矩阵,打击付费新闻、敲诈勒索等黑色产业链。对于自媒体账号,要依法依规开展定期监管,推动自媒体账号信用披露,促进自媒体树立源头意识。此外,平台还应在互联网上实现真实身份认证,避免账户交易。同时,应明确平台审核责任,避免信息过度传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针对风起云涌的“黑色公关”现象,近年来,上海市委网信办高度重视“自媒体”治理,持续强化信息网络管理,规范信息秩序。网络。

2023年6月,上海市委网信办指导成立互联网自媒体专委会。作为市级“自媒体”行业组织,已有140多家“自媒体”加入。自媒体专委会发挥桥梁作用,加强对上海“自媒体”从业者的沟通和政策引导,召开金融、地产、科技等领域自媒体分类指导会,宣传贯彻政策法规,通报处置情况。 、引导自媒体依法合规运营。

今年4月,上海市网信办启动“清浪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并召开财经“自媒体”分类指导会。会议指出,MCN机构和“自媒体”账号不得违规进行新闻采编,不得炮制、炒作与企业相关的侵权信息谋利。会议发出倡议,要求地方“自媒体”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合法合规经营,保持客观公正,积极传递正能量,共同维护上海良好营商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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