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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及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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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02: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招生的通知》(辽宁教办〔2023〕5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学校。

一、组织领导架构(略)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已制定)

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学费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招生对象为高中生和中职学生。高中生招生各专业均可选择的科目没有限制,中职学生就读的专业也没有限制。

3、各专业考生可以学习的外语没有限制。学校的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三、报名、费用及体检要求

(一)报名

1、已报名我省普通高校2023年招生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还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免试录取的通知》(辽教发[ 2016年第21号),须于2023年3月20日前提出申请。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报名及缴费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

4、考生通过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实名报名,按程序报到。普通类考生可按顺序填写1-6个专业偏好,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偏好调整;对应类考生可填写1项专业偏好。注册网址:.

5、考生按报名系统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不会向已缴纳费用的考生退还费用。

6、学校将对考生的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

7、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各专业学费标准见表“二、专业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住宿费分为三个档次: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

2、学费、住宿费的退还办法按照《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机构》(料教[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如已发放实物或提供服务,其他服务费用将不予退还。

(三)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学校将在开学后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 试题及考试管理

(一)普通单次入学考试考核文化课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数: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语文试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语文教材,数学试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数学教材,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范围包括时政政治、人文知识、心理健康、常见问题等。生活感悟、学校简介等

(二)相应考试考核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择优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数:语文75分,数学75分,专业课150分,总分300分。

2、语文、数学命题范围参照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基础文化课程(公共课)教学大纲》;专业课程范围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教育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及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办[2020]40号)。

(三)为保证出题安全和试题质量,学校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考试文化课(公共课)试题管理办法》(试行)(辽照考)办字[2017]61号)及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个人招生考试制定了《命题管理办法》,并依据该办法组织了我校2023年个人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四)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教育部令第33号)第36号)办理。

五、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 9:30-11:00

(二)考试形式

笔试

六、招生及招生办法

在学校招生就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一)准入控制线划定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招生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遵循“成绩第一”的原则,根据考生意愿择优选拔。无法满足职业愿望时,对符合职业愿望调整的考生,通过专业调整予以录取;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2、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普通类考生;对应类考生根据专业课、语文、数学成绩录取。

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已通过单一录取方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4、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副学士学位晋升、毕业证书等方面享受与我校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七、如何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一)学校在单次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成绩。

(二)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三)学校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预录取结果。

(四)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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