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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地变更至市政务大厅一层不动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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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13: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办理地点发生变化

现地址为:市行政大厅一楼房产区

7月21日,我们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该中心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房地产领域开设了专门窗口。一楼商务区大堂受理中心城区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业务。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办理中心城区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必须到位于市中心河东东街金信大厦的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现在,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只需到市政服务中心大厅相应窗口即可办理。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醒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求。

出租人需提供:



1、房产证/房产证/房屋登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房产信息查询表(原件)。

承租人需提供

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还须提供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此外,申请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出租人和承租人(包括共有人)应现场签字。



2.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出租。

3、抵押房屋的,应提供抵押权人的同意书。

4、被查封的房屋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夏季都是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的高峰期。

为满足群众办理业务的需要,他们临时抽调专人,加大窗口人员力量。他们一方面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另一方面更高效地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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