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xi1368 发表于 2024-11-27 02:50:31

企业间资金借贷与增值税发票开具及抵扣问题详解

1、我公司有资金可以借给其他公司。我公司可以向借款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答:A企业向B企业出借资金,待资金增值后,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收取的收支凭证。

2、单位向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产生的利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企业收到专用发票后可以扣除吗?

答:因贷款服务取得的专项票据不能扣除。

财税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各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六)购买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3、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购买房产如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取得的房地产,按规定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第一年扣除比例为60%,第二年扣除比例为4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第二条 2016年5月1日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得并在会计系统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房地产,以及5月1日以后发生的在建房地产项目, 2016年,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第一年的扣除比例为60%,第二年的扣除比例为40%。

取得的房地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入股、偿还债务等多种形式取得的房地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房地产的,视为在建房地产项目。

4、税改改后小规模纳税人获得的停车费税率是多少?

答: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地产的税率为5%。

财税36号附件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四、小规模纳税人将其取得的房地产(不含个人租赁住房)出租时,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租赁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产的,应当按照房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按上述计税方法。

5、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不需要认证?

答:可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新增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至7月取消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可登录江苏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地址:81进行查询并选择增值税。发票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可实现抵扣或退税。自2016年8月起,根据纳税信用等级适用发票认证相关规定。

6、公司法人变更工商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答: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职称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法定代表人信息》;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报经批准,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当提交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7)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且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当按照《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备案材料报送规范》同时报送相关备案材料。相同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8)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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