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202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启动,申报时间及事项通知
关于组织2024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国家税务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国科发火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科发火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经研究,自即日起启动我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年度申报,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工作分三批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由市、州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集中报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公室”)管理委员会。三批验收截止日期为6月14日(周五)。 )、8月16日(星期五)和10月18日(星期五)。企业向当地科技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具体通知为准。
2. 应用对象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住宅企业。
2、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时,需重新申请认定。2021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认定。 ,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事项变更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报告后,方可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 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https://q1.itc.cn/q_70/images01/20240522/6497fb19dba6429f82ba36f3a6fbd6be.jpeg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开展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款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进行专项审计(认证)(服务)收入,并按照《工作指引》《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及本通知要求独立准备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报名
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已经注册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可以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三)提交材料
1.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后,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在线系统提交给各自的城市或州。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网上申请材料时,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向当地市、州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要求参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及要求清单》(附件1)。
根据《科学技术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认证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362号)相关要求,领取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中包含的其他企业登记证书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书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申请告知承诺 系统。选择申请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应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系统》中查看“告知承诺制度”,然后在线打印《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并最后签字盖章。 《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适用事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相关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4) 局部总结
报告企业应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受理),提交推荐信、汇总表(附件2)、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与企业截止前申请信息一致。前往省认证办公室。
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ai/e2cd4160448f2902296a8ff02e6ac64e.jpg
(五)审查报告
省认定办公室收到市、州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的企业申请材料后,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的要求,成立专家组。准则”。专家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供评审意见。省认定办公室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核,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综合审核意见。拟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1.企业应当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和承诺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省认证办公室发现企业在认证管理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企业聘请中介机构应认真审核其相关资质和信用,确保聘请的中介机构符合条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近三年内不得有不良记录,当年负责鉴证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从业人员、全年平均月从业人员人数必须达到20人以上等条件。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可以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 点击左下角“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在左下角“公共查询”中点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立即查询)”,输入需要查询的机构名称;查询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可点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服务大厅”栏目“信息服务平台”,进入中国税务协会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管理” ”,然后点击“税务师查询/(注册)税务师查询”。同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
3、省认定办公室未授权、委托、认定任何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机构。各举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承诺,以免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省认定办公室将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的动态跟踪,对短时间内整理出大量申请材料、与业务明显不相符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予以移交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核查的中介机构必须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并根据事实发表专题报告。审计或鉴证报告对公司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以及相关准备说明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工作中存在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将进行追溯调查。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予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确定相关工作。省认证办将加大对配合财务造假的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将业务报告明显超出其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五、各市州科技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审核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六、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商配合,对拟申请认证的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和专业技术宣传培训,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