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 26 条措施,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你符合吗?
公安部近日发布26条保障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与你我息息相关。我们来看看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完善以常住户口为基础的户籍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鼓励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解决城市普通职工落户问题。
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动在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公有集体户,方便各类人员落户。
探索户籍进城一体化
支持有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施同城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和居住证互认。
试点实施灵活结算政策
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申请落户的农村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等,可以迁回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便利农村群众申领交通管制牌照
推动小型汽车登记、驾驶证考试服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试点将中型及以上乘用车登记服务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
优化摩托车科目一测试内容,完善摩托车测试组织,为农村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交通管理服务。
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
实行国产新能源乘用车等国产新乘用车生产企业在登记前提前检验、免予车管所检验的制度,进一步简化二手车场外交易和二手车登记手续。手推车出口登记。
积极配合推动建立安全、可循环利用的汽车固废回收体系,大力支持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停车位建设。
实施公安政务服务“一站式”
推行户籍、公安、交通管制、出入境审批管理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逐步实现群众一切都可以通过一窗口办理。
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全程在线”
试点新生儿登记、补发丢失居民身份证(不超过两年)、居住证办理、户口证明发放等高频事项全部网上办理,更多服务项目从网上推广到全程办理在线处理。改变很容易并且易于管理。
全面实施“省际普遍服务”
对户籍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核发户籍证明、核发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事项,全面实行“跨省通用办理”。
实施“不用交证、搞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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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能减、能免”的原则,加快居民免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住证迁移证、居住证、驾驶证等。申请公共服务时的执照、护照等证明材料。 。
飞行员证件照“一图共享,一图通用”
研究制定统一证件照片采集标准,推广共享应用,为群众解决证件照片多张、多次采集问题。
大力推进公共安全和政务服务进社区、进农村
加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和警务室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事宜。
为外商来华办理口岸签证并提供多次签证续签便利
对于来华进行商务洽谈、贸易交流、安装维修、展览会议、投资创业等目的的外国人,如在境外没有时间办理来华签证,可向以下国家申请口岸签证:携带公司邀请函及证明材料进入中国。
如果您因商务需要多次出差,可以在入境后3年内更新多次入境商务签证。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无需保留护照
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按规定核验有效护照后,无需保留护照原件,方便外国人在此期间持护照办理相关事宜。
为船舶和人员出口设备提供便利
“安全出海”微信小程序上线,出海船舶和人员纸质报告改为手机报告。
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推动路口交通精细化组织,持续优化交通信号配时。
在车流潮汐特征明显的道路上设置潮汐车道,探索设置多人专用车道。
因地制宜在学校、医院门前设置限时停车位,支持和鼓励居住社区、机构错峰共享停车位。
进一步推广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速修复。
便利企业生产经营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对清单中的公安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加快同一管理事项的落实。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要素和标准相同。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和保安员证核发权限下放试点
将省级公安机关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下放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将保安员证核发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推行网上登记及保安员考试聘任、审查制度。
探索酒店业“一业一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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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地探索整合酒店业审批要求,实行“一通知、一张申请表、一窗口受理、一网上办理、联合核查、联合审批、一张经营许可”。
便利交通、物流、货运车辆通行
进一步放宽新能源货车、封闭式货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限制。
推进城市货车走廊,保障货车顺利进出禁限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
监测路网交通运行情况,加强区域间协调,建立健全分流分流保障机制,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严格安全监管
精准满足工业安全发展需求
进一步拓展警企沟通渠道,推进主动警务和预防警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建设线上线下警务服务站,提供便捷服务和安全保障。
确保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
坚持监管规范,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共享经济、网络订房、民宿、电竞酒店、脚本化娱乐营业场所、智能网联汽车等新经济健康发展。
以区域警务协调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继续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公安、户籍、交通管制、出入境等服务事项跨省融合互认,推动区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隐患联动治理,长江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协同监管执法。
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将酒店业、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保安从业人员、保安培训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信用等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监管规范有效。
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进一步完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源头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建立危化品运输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机制,完善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深化危化品运输电子运单、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推动强化全流程闭环安全监管。
全面排查消除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路段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霸凌、网络传销、走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追赃与挽回损失并重、查处案件,以尽量减少企业损失。
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活动,强化案件对接立案、强制措施适用、异地办案协同、查封冻结等环节执法监督,完善核查监督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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