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采用圆桌审判形式审理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营造宽松庭审环境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以“圆桌审判”形式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未成年被告人营造了宽松又不失尊严的法庭环境。这次审判没有高等法院法官,也没有冰冷的手铐。而是由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等与被告人坐在圆桌旁,“近距离”沟通,帮助缓解未成年被告人面临法庭审判的压力。恐惧和抵抗,从而让被告能够更好地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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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系某家庭条件较差的未成年人,今年4月至5月在梨树县某村实施盗窃5起,共计34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过程中,法官从不同角度对张先生进行了帮助和教育。除了查明案件事实外,法官还援引了其他案例来解释案件。与此同时,他与于先生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态度亲切,语气平静。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对他进行了法理教育和亲情教育,营造了适合被告人心理承受能力的温和轻松的氛围,营造了彰显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审判环境。他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决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成为一个新人。
鉴于被告人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并经过法院教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表示悔罪、平反的意愿。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影响,根据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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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被告人于某表示,他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成为一个不让父母担心的孩子。
下一步,梨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范围,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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