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F校友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召开,通过校友会章程工作细则促进校友工作发展
高金校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7日在高金徐汇校区顺利召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章程》的原则和宗旨,理事会提议并通过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工作规则》(试行)促进校友今后做好工作。有序发展。本次会议出席董事 18 名,离任董事 7 名。未出席的董事在会前对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评价,并授权其他与会董事进行表决。会议一致同意本《细则》(试行),即日起施行,现予公告。
高金校友会秘书处
2019 年 7 月 18 日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章程
工作细则(试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章程》(以下简称《校友会章程》)的原则和宗旨,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促进今后校友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校友会章程》第三章第一条第四款:
理事会负责指导校友会的活动和发展。董事会的职责包括:筹备和组织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选举会长并任命名誉会长;制定协会的发展和工作计划;决定各分会、俱乐部等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决定名誉会员和出席会员的接纳;决定本章程的规定和其他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这里的“制定协会的发展和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内部管理架构,审议年度工作计划。
二、《校友会章程》第三章第四条第三款:
会长():由董事会在校友董事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超过三届。会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对外拓展,与分会、俱乐部等分支机构联络,主持会员会议等工作。
这里的“行长根据董事会授权进行对外拓展”包括行长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三、《校友会章程》第三章第四条第四款:
行长可提名一名副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协助工作。
这里的“协助工作”包括主席可以组建班子和相关办公室。
4、《校友会章程》第四章第三条:
秘书长及其领导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理事会秘书处依托学院校友关系部。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处理协会日常事务,联络、协调分会、俱乐部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工作。
这里的“协会”是指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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