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流程详解:当场告知、听取陈述与申辩、填写处罚决定书
1.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当场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规定格式和编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税务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官。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当场送达当事人。
(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罚款:
1、依法处20元以下罚款的;
2、非当场征收,难以执行征收;
3、在偏远地区、水上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当事人建议当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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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法人员当场征收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开具的罚款收据;未开具财政部门开具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分级管辖、指定管辖、职能管辖和地域管辖。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若属刑事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交通行政处罚分为:口头警告、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的适用和执行
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处罚。
对同一运输过程中当事人实施的同一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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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限期改正的,必要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道路运输牌照,核发待证,允许车辆继续运营,并指定违法行为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检查。
两年内未发现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上述期限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连续或者正在继续的,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每日加处罚款额百分之三的罚款,或者按照下列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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