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办理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的关键步骤与经验分享
破产清算案件作为非诉讼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常被管理人批评程序工作过于繁琐。这些程序性任务既重要又耗时。其中,企业完成破产清算程序后的税款核销是典型代表。因此,如何高效、快速地完成程序工作成为破产管理人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之一。在此,笔者总结了自己作为破产管理人办理案件的经验,希望能与同行们分享如何高效办理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的微薄经验(以广州为例)。
1.破产企业税收取消
必要性讨论
在破产清算案件中,法院在向管理人作出终止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后,往往不再刻意关注管理人后续的结案工作。此外,工商、税务等注销工作往往需要管理人花半天甚至一天时间到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注销材料,而且几乎没有利润。全部。因此,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压力下,管理人难免忽视推进破产清算后的一系列收尾工作,包括工商登记注销、税务注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注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行终止纳税义务。”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持有关证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不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企业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宣告破产后,及时向原税务机关报销税款。管理人作为破产企业的接管人,当然有义务依法代表企业办理税务注销事宜。
然而,2020年5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减税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一篇规定:“进一步扩大免税注销范围,对被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强制清算程序或者终止破产程序的纳税人,纳税人(或其清算组或者破产人)管理员)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办理“呆账”等相关涉税事项的核销。前述纳税人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核准注销信息和人民法院相关裁决文件办理的事项(公司或其清算组、破产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相关裁决并申请撤销的)向税务机关取消税收,税务机关将立即开具完税凭证,并按照相关规定核销‘死债’。”
《通知》一出,引发了众多管理者的讨论。管理人员对这份《通知》普遍有两种理解:一是该规定免除破产企业办理税务注销的义务。破产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税务机关将企业注销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以及工商注销时管理人提交的相关法院裁决文件,相关涉税事项将自行核销。二、《通知》仅意味着破产企业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不再直接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中国”。但并不免除破产企业未来继续完成税务注销的义务。
对于以上两种观点,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首先,本《通知》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税务注销流程的通知》的细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税务注销手续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实行完税凭证免征服务,纳税人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尚未办理涉税事项的;涉税事项但未收到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和罚款”,本文没有明确说明。破产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可免予税务注销。
同时,对破产企业的税收取消,在作为行政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作出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优化企业税务注销流程》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减税工作的通知》 “注销登记”作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其效力不如行政法规。
因此,上述两个通知不太可能对企业税务注销登记管理规定作出根本性改变,即免除破产企业的税务注销义务。需要理解的是,在坚持破产企业注销登记从简原则的同时,对工商注销登记和税务注销登记的先后顺序作出了灵活规定,即允许破产企业先申请工商注销登记。无需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这将加快破产企业注销的效率,而不是直接免除破产企业办理税务注销的义务。
同时,根据笔者与广州各税务局的沟通,目前,在没有管理人主动申请的情况下,税务局不会主动取消破产企业的税收。因此,从实践角度看,各管理人更有必要主动依法办理破产企业的税务注销事宜。
2.确定破产企业税务登记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破产企业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管理员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通过其查询系统确定破产企业的税务登记机关,如下图:
3. 退税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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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和保障破产程序管理人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申请注销并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清算程序的,税务部门将立即开具完税证明并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债”,不得违反规定要求补充证明材料,或者以未足额缴纳税款为由拒绝申请。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管理人只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终止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书》作为办理税务注销的证明文件。
但实践中,除了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破产清算裁定书》并按照税务要求填写《完税申报表》和负责人的《授权书》外,局、个税局也需要一名管理员。提供受理破产清算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等证明文件。因此,建议需要现场办理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的管理人员先致电相关税务局确认所需材料。
此外,在广州地区,虽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税务局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解决破产程序涉税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法院、广州市税务局《管理人管理人》持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办理破产企业的涉税事项,需要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为经办人提供非预约服务。在办理企业注销税时,管理者往往需要现场获取号码。同时,由于现场取号的顺序不如预约号码,导致现场取号的经理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因此,建议管理人员如需现场办理退税,优先预约。
4.网上税务注销登记
由于税款核销是破产案件的最后工作,基本上不会为管理人创造任何收入。因此,高效、便捷、低成本地完成企业税款核销十分必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税简易化办理的通知》第二条,“进一步推广办税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区”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网上办理渠道),推广“预审核销”网上“税务核销套餐服务”一是全流程在线处理,相关业务智能联动”。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渠道进行税务注销预审、办理涉税事项、提交税务注销申请和终止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签署《立即办理《完税证明》承诺书》,下载《税务注销证明》 《涉税事项通知书》、《完税证明》等文件,并查询办税、费用结清进展情况。已通过注销预审、符合立即注销条件且无未决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理通道启动注销流程。网上办理通道自动开具电子完税证明或开具电子完税证明。税务文书工作。 “管理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办理破产企业的税务注销,无需现场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①登录广东税务通小程序▲
▲②登录后,选择智能预约▲
▲③选择办理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
▲④选择企业业务▲
▲⑤选择立即取消税款▲
▲⑥选择远程可视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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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在“未提交”区域拍照并上传文件,
勾选授权后台助手▲
▲⑧您可以在此窗口补充提交材料▲
▲⑨签署电子《完税证明》▲
▲⑩完税证明▲
5. 结论
虽然破产企业税收取消的实际流程较为简单,但其对市场和国家的意义无疑是重大的。取消税收作为国家税收征管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国家税收管理的安全和秩序。只有企业依法及时登记、申报、取消税收,国家才能更好地运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和市场参与者的经济行为,从而影响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从而达到调节经济运行的目的。
因此,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企业的接管者和终结者,应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取消破产企业的税收,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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