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xi1368 发表于 2024-12-4 05:00:04

中国网络互助成员达1.5亿,纳入监管防止P2P剧重演

作者:郑秉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2019年底,我国在线互助会员已达1.5亿,全年救助人数近4万人,互助金额达约50亿元,成为我国最大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国家除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形式。由于网络互助涉及金额巨大、影响广泛,且隐藏一定的财务、法律合规和社会风险,监管部门应尽快明确并纳入监管序列,防止P2P剧再次发生。 。

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并将其纳入医疗保障制度。到2030年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是中央政策文件中首次认可在线医疗互助(以下简称“在线互助”)的补充作用,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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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底,我国在线互助会员已达1.5亿,全年救助人数近4万人,互助金额达约50亿元,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国除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形式。笔者在2019年11月参与某网络互助平台调查时了解到,该平台自2018年10月16日上线以来,累计救助重病会员11928人,提供互助资金18.75亿元。其中,“80后”占比36%,“90后”占比14%,12岁以下儿童占比2%;救治患者中,24%患有甲状腺癌,12 %患有乳腺癌,8%患有肺癌,8%需要开颅手术,7%患有急性心肌梗塞患者;19%的受助者因为家人而接受援助;会员加入该平台。

网络互助平台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可以起到填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覆盖空白的作用。国家卫健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显示,我国2.45亿流动人口中,仍有10.9%无法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全国大中城市的调查发现,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健康险市场渗透率仅为9.1%,购买率低于10%。线上互助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二是发挥对无力承担商业医疗保险或遭受伤残损失人员医疗保障的补充作用。网络互助平台参与门槛低,加入方式简单便捷。可网上实施,不受居住地、流入地、单位隶属关系等限制。

三是对因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具有经济补偿作用。以某在线互助产品为例。其承保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和99种严重疾病。通过特定病种,与按医疗费用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形成有效衔接。暂时无法为基本医疗保险提供高水平保障。针对特定疾病提供30万元或10万元互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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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互助未来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关注。目前,主要有三个问题需要提上议程:

一是关于网络互助属性的确定。业界对于在线互助的本质争论多年,目前仍存在一些争议。有的认为是类似保险的,有的认为是公益性的,有的认为是商业性的,甚至还有人认为是金融科技(,)。认识不一致会对行业发展和监管部门的决策产生影响。

二是关于监管主体及其监管部门的确定。由于网络互助涉及金额巨大、影响广泛,且隐藏一定的财务、法律合规和社会风险,监管部门应尽快予以明确,纳入监管序列,防止P2P悲剧重演。

三是迫切需要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则。 3月30日,首个互联网互助团体标准发布,首次提出“四做一不”原则,即实名制、全名风控、独立审核、公开透明度高,无财务风险。这是个好消息,但毕竟是企业提出、联合几所大学和行业制定的标准。覆盖面和自律还不够。从长远来看,应该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本文发表于《中国医疗保险》两届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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