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xi1368 发表于 2024-12-3 16:46:17

西安未央区法院审理雨夜酒驾货车撞出租车案,被告人同某被判拘役二个月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未央宫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告人童某持E牌(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在雨夜醉酒驾驶卡车,不慎与出租车相撞,引发刑事案件1起、民事案件2起。童不仅失去了金钱,也失去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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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2019年2月,被告与某家电经销部门签订了货车租赁合同。 2019年4月8日晚,佟某持有E类驾驶证醉酒驾驶面包车,与被害人曲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曲某及其乘客沙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童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未央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童某提起公诉,原告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未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童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留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附民事诉讼原告被告沙某支付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66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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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童某在押期间,被害人曲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为由,将被告人童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医疗费、停电损失、拖车费、交通费等。未央法院向看守所佟某送达了诉状副本和传票,并于2019年6月26日开庭审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佟某将赔偿曲某共计2万元人民币。各种费用。 2019年8月27日,原告某家电经销部门以车辆租赁合同为由起诉童某,要求其支付车辆租金、修理费、拖车费、车辆折旧费、违章罚款等。经法院调解,被告与被告共向原告家电经销部门支付了3.2万元,并负责处理违规积分和罚款。此次交通事故共造成3起案件,涉及童某。他不仅受到刑事处罚,还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法官致辞】

此案中的人运气好,贪图小利。他以为晚上下雨天交警不会查车,就铤而走险,无证醉酒驾车。他殊不知,醉酒和恶劣天气条件下更容易发生事故。其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而且构成侵权、违约。刑事方面,犯危险驾驶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丧失两个月人身自由;在民事方面,不仅要对非事故责任车辆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还要向出租人承担租赁合同责任。违约责任。遵纪守法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此案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遵纪守法驾驶,切忌心存侥幸。 (杭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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